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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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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部门文件2条、食品和药品安全23条、产品质量监管6条、消费者权益保护3条、规划计划1条、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1条、“双随机、一公开”41条、重点工作3条、公示公告7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机构职责和领导分工2条。二是举办了以“增强质量意识 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 建设质量强市”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日”活动,开展“座谈交流促发展 合力共商解难题”、“建联盟聚合力 电梯安全伴我行”为主题的“为民办实事”开放日活动7次。通过与群众“面对面”、“心贴心”交流互动,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凝聚力、执行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未发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而提起举报。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确保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我局严格按照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全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信息发布规程及政府信息公文公开属性标识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刊发内容的审核把关,规范采、编、发工作流程,确保信息表述准确、数据详实、格式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聚焦“双随机、一公开”、“食品和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提高群众关注度高的食品、药品方面的专栏信息公开频率和质量,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为群众查阅使用提供便利。通过主动公开、积极回应等方式,进一步增进公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具体。指定专人负责,细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积极接受社会监督,针对指出的问题逐项核查、整改,确保整改到位。2023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开展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

行政强制

1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3年,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政务信息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的公开力度还不够大。

在今后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不断优化信息公开服务,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二是压紧压实压细工作责任。严格对照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关于市场监管规则标准公开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强化业务科室职责,形成职责分明、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落实到人。三是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实效。及时公开制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提高“双随机、一公开”、“食品和药品安全”、“行政强制”栏目更新频率,确保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性。四是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力度。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理论学习、“市场监管大讲堂”专题培训等形式,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业务规范及程序要求进行系统的学习,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照《灵武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持续加大“双随机、一公开”栏目信息公开力度。同时,我局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领域信息公开,精心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为民办实事”活动,各项重点工作信息公示得到有力推进。

2.2023年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灵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更多政府信息可登录网站http://www.nxlw.gov.cn/查阅。

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951-4021164;传真:0951-4021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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