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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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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211日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部门文件4条、食品药品安全抽检领域36条、产品质量监管领域5条、消费者权益保护12条、规划计划2条、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3条、行政处罚决定书52条、重点工作8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机构职责和领导分工2条。二是举办了以“加快检验检测发展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日”活动,让社会各界代表近距离了解食品、计量检验检测工作和市场监管领域其他工作,加快阳光、透明、开放、高效服务型市场监管建设,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政府公信力。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案件0行政诉讼案件0件。未发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而提起举报。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务信息发布规程以及政府信息公文公开属性标识的有关规定,对外发布的信息严格按照审批流程进行审核,确保信息安全,严防泄密,切实做到表述准确、数据详实、格式规范,并做好信息发布审批记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聚焦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高“食品药品监管”专栏信息公开频率和质量,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规范信息分类,为查询使用和信息公开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情况。根据人员调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架构,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并针对指出的问题逐项核查、整改落实,2022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开展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7

行政强制

1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和能力需进一步提高,对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的公开力度还不够大,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开不够及时。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认真把握政策文件,积极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在今后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一是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公开指导,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实现多门类、宽领域的市场监管信息公开特色。二是对照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关于市场监管规则标准公开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部署落实到位。三是及时公开制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栏目和“行政强制”栏目更新频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照《银川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关于全面完善银川市政务公开工作体系的通知》,切实加大“食品药品监管”栏目信息公开,强化安全生产领域信息公开,精心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各项重点工作得到有力推进。

2.2022年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灵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更多政府信息可登录网http://www.nxlw.gov.cn/查阅。

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951—4021164;传真:0951—4021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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