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室(队)、所、协会:
今年“3·15”活动年主题是“凝聚你我力量”。为了开展好 “3·15”宣传周活动,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消费维权工作,根据自治区、银川市市场监管部门安排部署,现就开展“3·15”宣传活动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活动方式方法
(一)充分利用公众微信号、微信群开展市场监管工作和消费维权知识宣传。从3月9日开始,我局组织编写系列宣传知识,通过已建立的灵武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一会两站”微信群、各市场监管所监管微信群等开展宣传活动。
(二)发挥灵武融媒体的作用。通过灵武政府网、美丽灵武、灵武电视台和灵武调频电台进行广泛宣传。
(三)做好“3·15”宣传期间消费投诉受理。3月9日—3月20日,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受理的相关疫情投诉,要做到“三个及时”,即及时受理、及时处理、及时结案。
(四)做好“3·15”宣传期间执法监管工作。加强对产品质量、食品安全、餐饮服务、特种设备、医疗器械等方面监管,确保“放心消费在灵武”工作顺利开展。
二、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特点,开展针对性强,赋有成效的宣传教育引导活动。
(一)编写宣传资料。各科室要结合本科室职能职责,做好业务知识和消费警示教育宣传材料的编写工作。每个科室在宣传周期间,向消保室报送2篇业务知识或消费警示宣传材料,由消保室负责向媒体、微信公众号、微信群推送。
(二)积极向监管微信群推送。各市场监管所、有关科室要充分利用监管微信群,推送宣传内容,深入广泛开展“凝聚你我力量”2020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宣传活动,要加强市场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监管,快速解决消费者诉求。
(三)按时报送信息。城镇、振兴市场监管所各报送工作信息2篇;其他市场监管所和食品室、药械室、价格室、稽查队、特设室、知识产权保护室、质量室各报送一篇信息,请各单位通过“灵武12315投诉群”上报信息。各单位于3月18日前报送“3·15”宣传工作总结。
附件:2020年“3·15”宣传标语
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灵武市消费者协会
2020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3·15”宣传标语
1、2020年“3.15”消费维权年主题“凝聚你我力量”;
2、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责任;
3、依法履行经营者主体责任 保护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
4、诚信经营 为争创“放心消费在灵武”添彩;
5、诚实守信 公平交易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6、响应政府号召 做好疫情防护服务保障工作;
7、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 保障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
8、依法依规投递 保护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
9、严防死守 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10、加强特种设备监管 保护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