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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81-123/2020-00031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0-03-18
责任部门 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重点工作
所属“五公开” 服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关于做好2020年“3·15”宣传活动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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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室(队)、所、协会:

今年“3·15”活动年主题是“凝聚你我力量”。为了开展好 “3·15”宣传周活动,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消费维权工作,根据自治区、银川市市场监管部门安排部署,现就开展“3·15”宣传活动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活动方式方法

(一)充分利用公众微信号、微信群开展市场监管工作和消费维权知识宣传。3月9日开始,我局组织编写系列宣传知识,通过已建立的灵武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一会两站”微信群、各市场监管所监管微信群等开展宣传活动。

(二)发挥灵武融媒体的作用。通过灵武政府网、美丽灵武、灵武电视台和灵武调频电台进行广泛宣传。

(三)做好“3·15”宣传期间消费投诉受理3月9日—3月20日,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受理的相关疫情投诉,要做到“三个及时”,即及时受理、及时处理、及时结案。

(四)做好“3·15”宣传期间执法监管工作。加强对产品质量、食品安全、餐饮服务、特种设备、医疗器械等方面监管,确保“放心消费在灵武”工作顺利开展。

二、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特点,开展针对性强,赋有成效的宣传教育引导活动。

(一)编写宣传资料。各科室要结合本科室职能职责,做好业务知识和消费警示教育宣传材料的编写工作。每个科室在宣传周期间,向消保室报送2篇业务知识或消费警示宣传材料,由消保室负责向媒体、微信公众号、微信群推送。

(二)积极向监管微信群推送。各市场监管所、有关科室要充分利用监管微信群,推送宣传内容,深入广泛开展“凝聚你我力量”2020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宣传活动,要加强市场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监管,快速解决消费者诉求。

(三)按时报送信息。城镇、振兴市场监管所各报送工作信息2篇;其他市场监管所和食品室、药械室、价格室、稽查队、特设室、知识产权保护室、质量室各报送一篇信息,请各单位通过“灵武12315投诉群”上报信息。各单位于3月18日前报送“3·15”宣传工作总结。

     附件:2020年“3·15”宣传标语


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灵武市消费者协会

                                2020年3月13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3·15”宣传标语

1、2020年“3.15”消费维权年主题“凝聚你我力量”;

2、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责任;

3、依法履行经营者主体责任  保护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

4、诚信经营  为争创“放心消费在灵武”添彩;

5、诚实守信  公平交易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6、响应政府号召  做好疫情防护服务保障工作;

7、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  保障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

8、依法依规投递  保护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

9、严防死守  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10、加强特种设备监管  保护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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