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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1231780260XL/2024-00020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2024-02-23
责任部门: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灵武市教育体育局 发布日期:2024-02-23
名 称: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灵武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灵武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各学校(托幼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食药安委办、自治区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全区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大力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严防严控学校食品安全风险。结合2024年春季学校(托幼机构)开学之际,现就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有关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聚焦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力争把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降到最低,用实实在在的监管成效保障好在校师生饮食安全。

二、检查范围

学校食堂(包括中小学、托幼机构)、校外托管机构、托育机构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

三、检查重点

(一)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

各学校(托幼机构)、托育机构及食堂承包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时开展食品安全隐患自查。一是开展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建立培训台账,培训结束后进行统一考试。市场监管局将联合教体局对学校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及食品安全员开展集中培训考核;二是排查掌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落实晨检制度并做好记录,严禁患有发热、腹泻及皮肤感染等病症人员进入餐饮服务场所接触及加工食品;三是全面检查所有食品原料,重点对已开封使用的食品原料进行检查,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四是对食堂加工场所、就餐场所、设施设备、餐用具、饮水机和二次供水的蓄水池等进行全面清洁和消毒;五是是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留样等制度,是否按要求存档备查;六是是否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建立并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并针对自查出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二)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一查主体资格情况。重点检查学校内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是否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实际经营范围、经营地址是否与许可证一致。二查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是否及时更新修订,查看各项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记录台账登记是否及时、规范。三查原料进货查验情况。督促学校(托幼机构)制定严格的食品原料供货要求,严格筛选食品原料供应商,与大型食品生产或销售企业签订长期供货协议。明确专人负责食品原料进货查验,严格执行查验要求。四查设施设备情况。查看食品加工、贮存、消毒等设施、设备能否满足实际需求,是否彻底清洗消毒,运用快速检测手段对消毒餐饮具进行洁净度抽样检验。五查操作流程是否规范。检查从业人员操作是否规范,在食品运输、贮存、加工过程中是否做到生熟、荤素分开,盛装半成品、成品的食品容器是否在形状和颜色上进行了区分。六查食品安全知识教育与培训开展情况。重点查看学校是否利用开学之际对后厨操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在开学教育中是否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教育。七查校长陪餐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学校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十个必须》情况。建立校领导陪餐制度,并做好陪餐记录。八查“互联网+明厨亮灶”和4D厨房建设情况。重点查看各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厨房网络监控设备是否正常运转;要求各学校(托幼机构)全部完成4D厨房改造,对明厨亮灶、4D标识不全、不规范等行为进行整改。九查“文明餐桌”行动开展情况。重点检查学校是否加强《反食品浪费法》宣传贯彻活动;在菜单上标明大份菜、小份菜,引导学生按需用餐,适量选餐,文明用餐,营造节约粮食的良好氛围。指导学校建立防止食品浪费的监督检查机制,制定实施相应的奖惩措施。十查“两个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排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是否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是否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食品安全总监职责》《食品安全员守则》等,是否依法依规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包保干部是否照单履职、开展督导。十一查燃气安全。重点检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使用燃气安全情况。排查整治燃气管道是否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燃气器具、气瓶、连接管、减压阀、燃气泄漏报警器等是否正常安装并使用,穿墙管是否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燃气器具是否带有熄火保护装置。禁止擅自拆卸、安装、改装燃气设施和计量装置、私接“三通”等行为。十二查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对全市校外托管机构、培训机构食品安全经营情况进行摸底并建立台账,重点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十三是开展洁净度快速检测。各市场监管所重点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饭碗、筷子、盘子、碟子等复用餐饮具及加工案、刀墩等食物加工器具开展洁净度检测。快速检测覆盖辖区所有学校(托幼机构)。

(三)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隐患排查

各市场监管所重点排查校园周边食品销售单位,一查主体资格,是否存在证照过期、超范围经营;二查有无销售“三无”、过期、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三查销售保健食品是否设立专区(柜);销售酒类经营店是否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提示语标志等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四查校园周边小餐饮店、早餐店、固定食品摊点许可或备案资质是否齐备、操作加工是否规范,索证索票是否齐全。

(四)全面开展整改落实

各学校(托幼机构)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针对自查表逐项开展自查,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形成整改报告。各市场监管所对照检查要点表逐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风险隐患清单,督促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限期全部整改,形成整改报告,实现“查改督销”闭环管理,并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风险排查、管控、整改到位。对于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将暂停供餐,整改完成后待市场监管局及教体局验收合格方可供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市场监管所、各学校(托幼机构)要以“两个责任”为抓手,按照《灵武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扎实开展校园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二)依法监管,狠抓落实。各市场监管所、各学校(托幼机构)食堂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做到不留死角盲区。各市场监管所根据监督检查情况建立台账,确保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并适时开展“回头看”活动,防止管理滑坡和问题反弹。针对违法违规行为绝不姑息迁就,要从严从快查处,达到查处一家警示一片的效果。

(三)部门联动,协调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与教育部门、卫健部门、公安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增强工作整体合力,建立部门间联查联动、信息通报等协作机制,齐抓共管学校食品安全。

(四)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各学校(托幼机构)将自查报告与自查表(附件1)一式三份于3月10日前上报(一份交至灵武市教体局、一份交至灵武市市场监管局、一份交至辖区市场监管所)。各市场监管所于3月10日前将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及统计表(附件2)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室。

附件:1.2024年春季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表

2.春季学校食品安全检查情况统计表

灵武市教育体育局  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2日

附件1

2024年春季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表

学校名称(公章):                       食堂名称:                        自查时间:    年   月   日

食堂类型: □高职高专 □中学 □小学   □幼儿园   □小饭桌  □集体配送单位   □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存在问题

是否整改

组织、机构

制度建设

是否建立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校长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是否配备专职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明确其职责

食品安全制度是否修订完善,各岗位职责是否明确,是否建立有相应的奖惩措施

学校是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安排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检查,问题查找是否全面准确,整改措施是否得力有效,责任人是否得到惩戒

查看是否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要求对本企业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进行培训考核

①未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发现1家,扣0.2分;

②未制定《食品安全总监职责》《食品安全员守则》,每发现1家,扣0.2分;

③未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每发现1家,扣0.2分;

④未按要求对本企业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进行培训考核,

对外承包食堂是否明确准入要求,并把食品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内容落实到位

许可证

有无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学校校长是否是食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实际经营项目与许可范围是否相符,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现象

有无擅自改变或变更许可条件

食堂环境

食堂是否保持良好卫生环境、并能保持现场清洁

“三防”措施是否健全

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并能正常运转

是否与旱厕、垃圾站等污染源保持一定的距离(25米以上)

墙面、房顶有无脱落,地面、台面是否存在卫生死角

健康管理

是否建立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健康档案

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是否真实有效

从业人员工作衣、帽、口罩等是否干净整洁

晨检制度落实是否到位,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时,是否及时将其调整工作岗位

落实索证

索票制度

查看供货商资质是否齐全,有无加盖供货商红印章

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进货验收台账登记是否及时,记录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存档备查

进货凭证索票是否齐全,肉品“两证、两章”是否齐全,粘贴是否整齐,保管是否完好

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

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饮水安全

饮用水是否来自管网供水

设施、设备

冷藏柜、冷冻柜、留样柜、洗手水龙头等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数量是否能满足实际需求

清洗消毒

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洗涤消毒设施,且数量满足实际需要

是否具有餐饮具专用保洁设施,且数量满足实际需要

消毒池(盆)是否与其它水池混用

清洁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消毒知识

餐饮具、用具消毒效果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洗涤和消杀用品是否设置专门的区域贮存并妥善保管

食品加工制作管理

食品贮存(冷藏)、加工过程、加工工具、清洗水池等是否做到荤素、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

盛装食品半成品、成品的器皿是否从形状或颜色上进行区分

食品处理区是否保持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是否整齐有序

从业人员操作是否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

各功能间是否存在混放、混用的情形

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是否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情况

留样品种是否齐全,留样管理是否规范

餐厨垃圾处理是否及时,是否给师生提供隔餐食品

专间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

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是否落实“四专”和“一准确”要求(四专:专柜存放、专人使用、专账购进记录、专账使用记录,称量准确)

网络厨房和4D厨房建设情况

明厨亮灶监控设备运转是否正常,4D厨房建设是否符合标准,从业人员规范操作习惯是否养成

“文明餐桌”行动开展情况

重点检查学校是否将节约粮食、珍惜资源的要求融入学校食堂管理中;是否在食堂醒目位置张贴“光盘行动”、“公筷公勺”行动宣传海报等宣传资料;在菜单上标明食材份量,引导学生按需用餐,适量选餐,文明用餐,营造节约粮食的良好氛围

“燃气灶具”安全使用情况

燃气管道是否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燃气器具、气瓶、连接管、减压阀、燃气泄漏报警器等是否正常安装并使用,穿墙管是否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燃气器具是否带有熄火保护装置,是否私接“三通”

学校负责人:                    食堂负责人:             食品安全管理员:

附件2

春季学校食品安全检查情况统计表

项 目

数量

基本情况

一、辖区内持证学校食堂数(家)

(一)自营学校食堂(家)

承包或委托经营学校食堂(家)

辖区内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家)

(二)辖区内持证学校食堂数(家)

辖区内持证幼儿园食堂数(家)

实施4D、5常、6T等食品安全管理的单位数(家)

通过HACCP或IS022000管理体系的单位数(家)

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数(家)

督促整改 情况

学校食堂整改问题 数量

原料进货查验把关不严格(家)

食品加工制作行为不规范(家)

餐具用具清洗消毒不彻底(家)

加工制作环境不清洁(家)

其他食品安全问题(家)

供餐单位整改问题 数量

原料进货查验把关不严格(家)

食品加工制作行为不规范(家)

餐具用具清洗消毒不彻底(家)

加工制作环境不清洁(家)

食品分餐配送过程不合规(家)

其他食品安全问题(家)

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情况

监督检查数(户次)

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份)

行政处罚立案数(起)

罚没金额(万元)

吊销许可证(家)

取缔无证经营(家)

移送公安机关案件数(起)

刑事立案数(起)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