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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灵市场监管发〔2021〕29号 生成日期 2021-05-20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责任部门 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市场监督管理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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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队、所、协会:

根据中央、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2021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我局普法工作任务,特制定《2021年灵武市市场监管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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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市场监督管理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1年是党和国家发展历史上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八五”普法启动实施的第一年。2021年我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及自治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按照我局“145”工作思路,努力实现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排头兵及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目标,以全面启动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为主线,抓紧抓实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坚持政治为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头等大事,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学习宣传活动,举办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培训班,提升全局领导干部及执法工作者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室;责任单位:各室、队、所、协会)

2.把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同普法工作结合起来。发挥好基层普法阵地的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公民道德和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室;责任单位:各室、队、所、协会)

3.充分发挥好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组织全局面向灵武市场各行业经营主体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常态化开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引向深入。(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室;责任单位:各室、队、所、协会)

二、抓好开局起步,启动实施“八五”普法规划

4.科学谋划“八五”普法工作,完善“八五”普法规划稿。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制定“八五”普法规划的根本遵循,紧紧围绕我市“十四五”规划确定的重大部署,依据司法局“八五”普法规划,结合我局实际,认真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科学编制好全局“八五”普法规划。(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室;责任单位:各室、队、所、协会)

5.组织开展“八五”普法规划宣传。在全局“八五”普法规划出台后,及时组织各单位了解掌握规划内容,迅速掀起普法工作热潮。深入宣传全局“七五”普法规划典型经验和取得成效,广泛宣传“八五”普法规划的新举措和新要求,为“八五”普法规划实施营造强大声势。(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室;责任单位:各室、队、所、协会)

6.落实普法责任制。各室、队、所负责人为普法依法治理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普法责任,有效抓好本科室干部职工的普法工作,也要抓好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普法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强化全社会大普法工作格局,切实立足职能开展普法工作,在日常监督检查、监督管理规范、行政执法办案等行政管理工作中,进行重点人群普法,加强普法的针对性。(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室;责任单位:各室、队、所、协会)

7.完善八五普法机制。明确重点普法对象,有普法对象名册。注重普法宣传资料积累,及时汇总归档。及时报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信息,加强依法监管执法宣传工作。按照我局普法“四清单一办法”工作规范,提早谋划八五普法考核机制。(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室;责任单位:各室、队、所、协会)

三、持续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工作

8.推进权力清单、权责清单和负面清单标准化建设。参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和银川市市场监管局的“三个清单”,修订完善我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指导目录,进一步理清与相关部门的职责交叉,对有关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做到有效衔接。(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室;责任单位:各室、队、所、协会)

9.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按照“三统一”的要求,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并根据立改废情况,及时清理本局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将往年清理限制的公平竞争文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示公开。(牵头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室、价监室;责任单位:各室、队、所、协会)

10.切实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法律指导作用,在应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法律代理作用,在应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及重大投诉举报等行政执法风险方面的法律咨询作用和法制审核工作。(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室;责任单位:各室、队、所、协会)

11.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一张网”建设,依法保护企业和个人信息安全。推行日常检查“双随机”方式全覆盖,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提升市场监管执法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牵头单位:信用监督管理室;责任单位:各室、队、所、协会)

12.落实负面清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实施“互联网+管控”,强化风险管控措施,完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黑名单”及其信用修复制度和联合惩戒机制。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信息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牵头单位:信用监督管理室;责任单位:各室、队、所、协会)

13.强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完善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和公信力,推行行政复议网上办理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建立行政败诉案件责任追究制度,提升行政应诉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室;责任单位:各室、队、所、协会)

四、围绕工作实际,开展各项专题法治活动

14.持续推进宪法学习宣传。组织开展好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各项活动,注重发挥“报、网、端、微、屏”在宪法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坚持整体联动,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实现制度化、经常化、阵地化。(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室、队、所、协会)

15.突出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组织开展“建党100周年”党史和党内法规学习宣传专题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突出党史学习教育和红色文化的宣传,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牵头单位:机关党委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室、队、所、协会)

16.围绕业务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331投诉举报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安全用药月”宣传月等重要节点(详见附件),创新宣传教育方式,面向灵武市全体消费者,加强市场经济类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要求各牵头单位将宣传活动方案、图片资料报备至政策法规室。(牵头单位:消费者权益保护室、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室、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室;责任单位:各室、队、所、协会)

17.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互联网+管控”,搭建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在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方面全方位推进,促进我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室;责任单位:各室、队、所、协会)

18.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管理。依托宁夏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平台,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网上培训,组织做好2021年度全局23名执法人员的换证和6名新任执法人员证件的申报工作,确保全局执法证件的有效率、持证率达到95%以上。(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室;责任单位:各室、队、所、协会)

19.探索推行网上办案,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进程。充分运用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力推行政执法办案网上办理,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室;责任单位:各室、队、所、协会)

20.做好行刑“两法衔接”工作。主动将所办案件在“两法衔接”平台进行录入,主动邀请检察机关参与重大执法检查,自觉做好重点领域公益诉讼的市场监管,自觉接受检察机关对我局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室;责任单位:各室、队、所、协会)

21.开展市场监管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加强对影响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商品质量安全、社会安全、疫情防控等方面的治理,开展有效专项整治执法行动。(牵头单位:各业务科室;责任单位:各室、队、所、协会)

22.加强涉企收费和哄抬物价管控。依法持续推进行业协会、商会类中介机构与行政机关脱钩,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治理公用企业滥收费行为,打击疫情防控时期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价格监督管理室;责任单位:各室、队、所、协会)

23.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打小打早”方针,立足市场监管职责,有效治理市场监管领域乱点乱象,及时发现、及时移送涉黑涉恶线索,有效打击网络空间、新兴领域黑恶犯罪,坚决查处各类“保护伞”,带动政治生态、社会生态不断好转。(牵头单位:扫黑办;责任单位:各室、队、所、协会)

24.深化人民调解工作。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处理办结,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受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及时调解处理,保护消费者权益。确保本局不发生二级以上矛盾纠纷。牵头单位:办公室、消保科;责任单位:各室、队、所、协会)

25.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围绕文明城市建设,积极履行安全生产、生态保护、社会治理等成员单位职责,牵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打击传销等领域联合执法和集中执法行动,依法依规处置市场监管领域的突发事件。(牵头单位:综合执法队;责任单位:各室、队、所、协会)

五、压实普法责任,提升干部法治化水平

26.强化领导干部普法责任,推进各项制度全面落实。加强领导干部行政执法和普法教育责任制,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以上带下,以学促改,带动全局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组织局领导班子深入科室、队、所开展调查研究,实地查看基层实际履职、管辖地营商环境、重点行业监管、宣传教育等情况,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分析实际问题,提出解决思路和措施。加大对各单位落实普法责任的考核力度,进一步推动普法责任落实,督促各单位加快健全完善普法责任清单、“以案释法”、旁听庭审等制度,推进各项制度在基层落地落实。(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室、队、所、协会)

27.强化以案释法工作。落实《关于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灵法办发〔2020〕22号),加强对以案释法工作的指导,深化媒体庭审直播等普法形式,建立典型案例工作机制,定期公开发布本行业领域的典型案例,把热点案件依法处理的过程,变成全局普法公开课。(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室;责任单位:各室、队、所、协会)

28.强化干部法律知识学习,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制定年度干部业务学习安排,梳理市场监管常用法律法规目录,作为全局业务知识学习重点内容,以集体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集中培训与现场指导相结合的形式,引导全局干部学好用好食品安全监管、药品用药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计量、价格监管,以及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等与日常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提升干部普法懂法、依法执法的能力。(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室;责任单位:各室、队、所、协会)

29.开展“市场监管大讲堂”活动。按照年度干部培训安排,举办提升行政执法办案素质能力培训班、行政处罚执法文书规范使用专题培训班、知识产权保护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产品质量提升及监管能力提升培训班、特种设备监察能力提升培训班、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培训班、药品使用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培训班、价格监管能力提升培训班、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能力提升培训班、投诉举报处理能力提升培训班、政务公开专题讲座、公文写作基础知识培训班、不正当竞争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等11个方面专题讲堂。各业务科室牵头,紧贴工作实际和岗位要求,制作培训课件,结合自身业务工作经验及常用法律法规进行讲解培训,旨在解决干部“本领恐慌”和执行力不强的问题,提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依法行政的能力。(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室;责任单位:各室、队、所、协会)

六、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30.充分发挥局党委在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加强市场监管法治队伍和法治人才建设,将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为全局重大重点工作,有研究、有部署、有督查。(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室、队、所、协会)

31.切实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规定》。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全局市场监管工作目标和年度计划,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各业务科室、队、所负责人为所在部门第一责任人,要突出抓好分管部门履行职责的法治工作,切实履行普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室、队、所、协会)

32.健全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坚持依法治局和依规治党统筹推进,组织集中学习业务法规和党内法规,进一步落实局党委班子成员和各市场监管所所长、支部书记讲党课、讲法治课工作制度。(牵头单位:机关党委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室、队、所、协会)

33.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将各党支部打造成为市场监管事业的战斗堡垒,教育引导全体执法工作人员成为依法行政的先锋,成为市场监管执法的模范执行者。(牵头单位:局党委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室、队、所、协会)

34.切实强化“四个意识”。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工作中的重点任务和主要工作,认真解决法治建设进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目标任务落实。各牵头科室要围绕工作职责分工,抓好牵头工作,制定工作要点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到人,确保工作成效。(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室;责任单位:各室、队、所、协会)


附件1.市场监督管理局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宣传活动责任清单

      2.灵武市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大讲堂”培训课题安排表

      3.2021年度科级领导干部调研课题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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