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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81-123/2017-50274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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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7-02-28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17-02-28 |
名 称: | 关于印发《灵武市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灵市场监管发〔
关于印发《灵武市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
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灵武市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食药局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建设,结合我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坚持“依法整治、强化监管、打防结合、促进发展”的原则,深入开展我市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消除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依法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秩序,建立完善监管长效机制,提升监管能力,促进保健食品化妆品产业健康发展,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食用和使用安全,为创建我市文明城市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职责分工
由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岗指导、牵头,各市场监管所负责辖区内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各所汇总工作开展情况,按时上报市局保化岗。
三、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内容
(一)有效规范保健食品经营企业
按照辖区内保健食品经营和分布状况,确定检查的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检查覆盖率不低于辖区内经营企业的30%。重点检查企业建立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情况以及所经营的保健食品合法性情况,认真检查保健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宣传资料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严厉查处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综合治理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等部委联合制定的《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工商广字〔
(三)加强保健食品会议营销治理
针对保健食品通过会议营销夸大宣传、非法营销,欺骗老年人的事件不断发生、社会关注度高的形势,要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工作,切实规范保健食品会议营销,打击非法宣传、非法营销违法行为。
(四)加强成人用品市场保健食品整治工作
巩固
四、化妆品专项整治内容
(一)加强对化妆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
把化妆品标签、标识和使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化妆品作为检查重点,检查对象为商场(含超市)、批发商行、化妆品专卖店、美容美发场所,检查覆盖率不低于30家次,加强对化妆品购货验收相关制度建立执行和所经营的化妆品合法性情况的检查,严厉查处自制无标识或销售违规标识化妆品以及违法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及宣称医疗作用或暗示疗效的化妆品。
(二)加强对化妆品经营企业索证索票的监督检查
目前,我市无化妆品生产企业,重点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
(三)开展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的整治
继续开展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检查经营和使用化妆品的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索证索票、标签标示等情况,严肃查处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
五、时间步骤
专项整治从
(一)启动工作。3月10日前举行“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启动仪式”, 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在媒体上公布各市场监管所投诉举报电话或电子邮箱,发动群众举报违法犯罪行为。各市场监管所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于
(二)自查自纠。认真组织辖区内所有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严格按照《自查自纠情况报告》的检查项目开展自查,督促企业完成自查报告。同时,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调查摸清辖区内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信息,发现各种问题,查找监管制度漏洞,分析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完善专项整治措施。
(三)集中检查。从4月份开始,集中4个月时间,对照《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专项整治情况记录表》分期分批实施检查,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及时上报。配合市局对投诉举报比较集中的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组织安排“飞行”检查行动,发现违法违规的,严格追溯非法生产销售的源头,依法严厉查处经营销售单位。
(四)整改提高。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缺陷项目和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经营企业进行整改,对整改情况跟进和处理,监督经营企业整改到位。并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监管中重点难点问题的调研,制定针对性措施,建立和完善以提高监管效率为目标、切合实际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探索和推进以科学监管为依托的电子信息追溯系统模式。督导经营企业加强行业诚信和自律机制建设,建立和完善经营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构建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8月份做好迎接市局组织的开展保健食品和化妆品专项整治考核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职责
从保障民生、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的高度,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按照区局和本局统一部署,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本年度工作重点,如期组织实施对辖区内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的检查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各监管所要通过本次专项检查,彻底摸清保健品化妆品监管底数,并梳理出该行业监管风险点,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规范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严格依法行政,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专项整治记录,认真填写《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专项整治意见书》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向企业反馈,并监督落实到位。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惩不贷,实施五个“必须”:标签说明书虚假夸大宣传的必须责令召回并整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必须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并从重处罚;产品涉嫌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下架并暂停销售;有违法添加行为的必须吊销生产许可证;触犯刑律的,必须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强化宣传教育,及时开展典型案例警示
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知识,组织经营者进行宣传培训,开展案例警示教育,引导企业自觉规范经营行为。要强化社会监督,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对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调查,重点案件必须限时督办、及时进行案例警示,达到惩处违法行为,震慑犯罪分子和教育广大群众的目的。
(四)加强督查考核,按时报送工作信息
切实做好专项整治信息报送工作,确定
附件:1.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2.化妆品经营企业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3.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专项检查情况记录表
4.化妆品经营企业专项检查情况记录表
5.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专项整治意见书
6.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附件1: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经营企业名称: 经营地址:
(盖章)
卫生许可证号 : 有效期限:
许可项目: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自查内容和自查情况报告
(1)经营企业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是□ 否□ 有索证索票制度、卫生管理制度、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储存制度、出库制度(无库房不用)、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培训等制度,是□ 否□按照制度要求落实工作。
(2)标示标签:经营的保健食品 是□ 否□符合《保健食品标示标签管理规定》要求。
(3)产品保质期:是□ 否□ 进销过期保健食品。
(4)供货商及产品资质:有□ 无□供货商及产品资质。包括供货商许可证件、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注册批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
(5)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有□ 无□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记录和票据 是□ 否□真实齐全,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6)产品台账:能够□ 不能够□进销存记录。记录包括所进销保健食品产品名称、进货数量、时间、供货商等内容。
(7)从业人员体检情况:从业人员是□ 否□有健康体检证明。
(8)场地卫生安全及产品码放:经营场所卫生安全是□ 否□符合要求;产品是□ 否□有相对独立的专用销售区域或专用货柜。
(9)库房卫生储存环境:库房卫生、储存环境是□ 否□符合要求;容器、工具和设备是□ 否□符合要求。(无库房可不查此条)
(10)店内宣传:店内宣传资料是□ 否□存在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等违法违规行为。
自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
(可另附页)
说明:本报告由企业对照检查项目逐条如实填写,在□内打√;空间不足,可另附页。
企业法人负责人签名: 填报人签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2: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专项检查情况记录表
被检查经营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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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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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许可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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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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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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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或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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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要点 |
检查情况记录(请在□内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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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及其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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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查是否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卫生管理制度、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储存制度、出库制度(无库房可不查)、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培训等相应制度 (2)检查是否按制度执行落实和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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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制度:健全□不健全□列出不健全的制度:
是□否□按照制度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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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产品供货商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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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经销的保健食品供货商及产品资质是否齐全 (连锁企业或统一配送企业由总部统一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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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件齐全□不齐全□ 营业执照齐全□不齐全□ 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注册批件)齐全□不齐全□ 产品检验合格报告:齐全□不齐全□ |
3 |
产品保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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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经销的保健食品是否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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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过期产品 □未发现过期产品 |
4 |
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 |
检查有无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 是否真实保存期限是否少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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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和票据齐全□ 记录和票据不全□ 没有记录和票据□ 保存期限是否少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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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产品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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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经销的保健食品台账是否记录进货时间、产品名称、数量、供货商等内容。 |
能够□ 不能够□ 清楚的显示进销存记录 |
6 |
标识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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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保健食品,检查标识标签 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是否存在销售或变相销售盗用、假冒批准文号的伪劣保健食品产品. |
□发现不合格产品 □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发现□ 未发现□ |
7 |
场地卫生安全及产品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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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检查经营场所卫生、储存环境,防虫、防鼠、防尘、防污染等是否符合要求. (2) 检查产品是否有相对独立的专用销售区域或专用货柜(架) |
经营场所符合□不符合□卫生要求 集中码放(分区存放)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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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库房卫生储存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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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查看库房卫生、储存环境:防虫、防鼠、防尘、防污染等是否符合要求,容器、工具和设备是否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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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库房可不查)卫生、储存环境符合要求□卫生、储存环境不符合要求□ 容器、工具和设备符合要求□ 容器、工具和设备不符合要求□ |
9 |
店内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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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店内宣传资料是否存在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等违法违规行为。 |
发现违规宣传存在□ 未发现违规宣传存在□ |
检查中需要说明和记录的有关情况(可另附页):
检查人: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3:
化妆品经营企业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经营企业名称: 经营地址:
(盖章)
卫生许可证号 : 有效期限:
许可项目: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自查内容和自查情况报告
1、经营企业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1)是□ 否□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制度;是□ 否□索取供货企业的相关合法性证件材料;是□ 否□建立供货企业档案是□ 否□建立购货台账。
2、所经营化妆品合法性情况:
(2)国产化妆品是□ 否□由取得有效《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生产。
(3)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取得“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
(4)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 否□取得“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进口特殊途化妆品是□ 否□取得“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
(5)进口化妆品是□ 否□在卫生许可批件或备案凭证有效期内入境。是□ 否□经过检验检疫部门检验
3、化妆品标识标签情况:
(6)所经营的化妆品是□ 否□有质量合格标记 是□ 否□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标注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
(7)产品名称是□ 否□符合《化妆品命名规定》、《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及他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相关规定。
(8)国产化妆品是□否□标明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是□ 否□标明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编号。
(9)进口化妆品标明原产国名或地区名、经销商、进口商、在华代理商的名称和地址。
(10)特殊用途化妆品是□ 否□标示批准文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 否□标示备案文号。
4、产品保质期:
(11)是□ 否□:存在化妆品过期现象。
5、储存条件、卫生情况:
(12)经营场所和仓库是□ 否□保持内外整洁;是□ 否□有通风、防尘、防潮、防虫、防鼠等设施;散装和供顾客试用的化妆品是□ 否□有防污染设施。
(13)是□ 否□按规定的储存条件储存化妆品。
6、产品宣传、店内宣传情况:
(14)所经营的化妆品是□ 否□存在宣传疗效;是□ 否□使用医疗术语;是□否□注有适应症;是□ 否□虚假或夸大宣传。
(15)店内宣传资料是□ 否□存在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等违规行为。
7、其他违法行为
(16)是□ 否□有自制化妆品行为。
自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
(可另附页)
说明:本报告由企业对照检查项目逐条如实填写,在□内打√;空间不足,可另附页。
企业法人负责人签名: 填报人签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4:
化妆品经营企业专项检查情况记录表
被检查经营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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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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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许可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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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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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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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或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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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要点 |
检查情况记录(请在□内打√) |
1 |
化妆品管理制度及其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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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建立化妆品购销货台账、进货查验制度和供货企业档案、并向供货企业索取相关合法性证件材料; (2)检查企业是否按制度落实工作; (3)国产化妆品是否由取得有效《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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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制度:健全□不健全□列出不健全的制度:
是□ 否□按照制度落实工作 是□ 否□ |
2 |
所经营的化妆品合法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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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取得“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 (5)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取得“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 (6)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取得“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 (7)进口化妆品是否在卫生许可批件或备案凭证有效期内入境是否经过检验检疫部门检验 (8)化妆品是否有质量合格标记、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注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 (9)产品名称是否符合《化妆品命名规定》、《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及其他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相关规定。 |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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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所经营的化妆品标签标示情况 |
(10)国产化妆品是否标明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和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编号。 (11)进口化妆品是否标明原产国名或地区名、经销商、进口商、在华代理商的名称和地址。 (12)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标示批准文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标示备案文号。 |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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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产品保质期 |
(13)化妆品是否存在过期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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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 □未发现过期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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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储存条件、卫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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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储存条件是否符合化妆品储存的规定。 (15)经营场所和仓库是否保持内外整洁;是否有通风、防尘、防潮、防虫、防鼠等设施;散装和供顾客试用的化妆品是否有防污设施。 |
符合□ 不符合□ 卫生要求和规定 是□ 否□ 列出缺项内容: |
6 |
产品宣传、店内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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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所经营的化妆品 是否存在宣传疗效、使用医疗术语、注有适应症或虚假或夸大宣传的现象。 |
发现违规宣传存在□ 未发现违规宣传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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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其他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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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是否存在有自制化妆品、使用销售无标识或假冒伪劣化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
发现不合格产品□ 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
检查中需要说明和记录的有关情况(可另附页):
检查人: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5:
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专项整治意见书
被检查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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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或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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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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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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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中发
现的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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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处理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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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意见 |
检查情况真实性 是□ 否□
签名: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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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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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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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时间 |
年 月 日 |
说明:①本文书一式2联,第1联存档;第2联交被检查企业。②检查人、记录人均为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③被检查人逐页签字,并在有修改处签字或者按指纹;④表中空间不足,可附页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