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直属机构信息公开>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索 引 号: | 640181-123/2017-50275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发布机构: | 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7-03-06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17-03-06 |
名 称: | 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7年农资执法打假专项行动的通知 |
灵市场监管发〔
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
执法打假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相关岗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质监局关于开展
一、主要任务
(一)突出抓好农资打假“质检利剑”行动。各市场监管所要结合辖区实际,组织执法人员摸排案件线索,突出重点时节、重点区域、重点企业,以查处大案要案为突破口,严查坑农害农质量违法案件,推动“质检利剑”行动深入开展。以化肥、农机及其配件等产品为执法检查重点,重点查处不符合标准、产品有效含量不足、虚假标识及无证生产等质量违法行为。为全市农业生产顺利进行提供质量保障。春季农资打假集中行动月时间为3月1日至3月31日;秋季为9月1日至9月30日。(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质量监管岗、市场监管岗、稽查队。)
(二)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下乡”行动。围绕春耕秋播农忙时节,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农村集市、田间地头、农户家中开展“进千村,入千户,抽千样”活动。一是要针对辖区内使用量大面广的农资产品,结合春季农资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工作,免费开展质量检测服务,为农民群众把好质量关。二是要组织执法人员深入春耕一线,通过设立咨询服务点、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等多种方式,向农民群众现场讲解农资产品质量知识,宣传市场监管法律法规、“12315”“12365”举报投诉热线以及假劣农资典型案例,增强农民群众的识假辨劣能力和消费维权意识。三是要建立农资案件举报、受理、处置、反馈的快速通道,现场接受群众举报,不断扩大案源线索,严厉打击坑农害民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质量监管岗、市场(网络)监管岗。)
(三)深化区域整治工作。要建立多元共治工作格局,乡镇政府负总责,企业负主体责任,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要针对群众反映的农资产品质量问题,对辖区农资生产销售重点企业和集中区域开展一次排查整治。对质量问题多发的重点区域,要通过执法检查、派员督查、暗访摸排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对问题复杂、整治困难的重点区域,要专题报告市局或当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集中整治。通过整治实现企业取证数、抽查合格率上升,投诉举报数、违法案件数下降“两升两降”工作目标。(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质量监管岗、市场(网络)监管岗。)
(四)加强电商领域农资打假工作。围绕“风险监测、网上发现、源头追溯、属地查处、信用管理”监管机制,以化肥等产品为重点,通过网上买样取证、受理投诉举报、关注舆情动态等多种方式不断拓宽案件线索。探索与农资协会和名优农资企业的协作,发挥维权企业的积极性,依托“全国电子商务产品质量12365投诉举报处置指挥中心”平台,打击电商农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责任单位:质量监管岗、市场(网络)监管岗。)
二、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场监管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具体的农资打假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任务,确保农资专项打法打假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检查。要严格执行行政案件办理程序相关规定,落实执法办案主体责任。在执法抽样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现场抽样。要在执法检查中,全面运用“双随机”抽查方式,保证执法检查的公正性和实效性。市局要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促进依法行政,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部门协作。要加强与农业、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互通案件线索,共享信息资源,形成农资打假工作合力,切实提升农资打假的威慑力。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坚决移送公安机关。
(四)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手机微信等媒体做好农资打假宣传工作。要针对农民群众的特点,运用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法制宣传,普及识假辨假知识,不断提高群众质量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五)做好信息报送。请各市场监管所于
附件:1.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2.大案要案报告表
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
附件1
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春季集中行动月 |
秋季集中行动月 |
全年情况 |
农资打假下乡进村(个) |
|
|
|
农资打假下乡入户(家) |
|
|
|
农资打假下乡抽样(批次) |
|
|
|
农资打假下乡抽检样品不合格(批次) |
|
|
|
农资打假下乡现场快速检测(批次) |
|
|
|
农资打假下乡接受群众咨询、举报(起) |
|
|
|
农资打假下乡发放宣传资料(份) |
|
|
|
农资打假下乡执法检查抽样合格率 |
|
|
|
出动执法人员数(人次) |
|
|
|
检查农资生产企业(家) |
|
|
|
检查化肥生产企业(家) |
|
|
|
检查农药生产企业(家) |
|
|
|
检查农机及配件生产企业(家) |
|
|
|
查办农资违法案件(起) |
|
|
|
查办化肥违法案件(起) |
|
|
|
查办农药违法案件(起) |
|
|
|
查办农机及配件违法案件(起) |
|
|
|
查获农资案件货值(万元) |
|
|
|
附件2
大案要案报告表
所 |
|
案件名称 |
|
基本案情 |
|
|
|
目前查办 进展情况 |
|
填表说明:各市场监管所一次查获农资违法案件,货值金额达到10万元以上,或销售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或化肥达到30吨以上的,应在查获违法产品之日起4个小时报市局。市局落实后2个工作日内报自治区质监局。
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