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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03-19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2024年以来,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要点,以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为主线,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为抓手,结合市场监管职能,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现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重点领域执法工作成效明显。一是守牢食品安全“坚实底线”。先后开展元旦春节、集体聚餐、校园周边、特供酒、枸杞、“两超一非”等专项整治检查2282家次,督促整改风险隐患419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39份,下发当场处罚决定书22份。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4760批次,市本级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三小”行业、“你点我检”等专项抽检2855批次,抽检总体合格率达98%以上。二是筑牢药品安全“健康防线”。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检查药械经营使用单位156家次,排查风险隐患533条,整改完成率100%,完成“两品一械”抽检48批次,抽检完成率100%。三是严守特种设备安全“生命红线”。深入推进城镇燃气专项整治行动、特种设备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燃气压力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聚焦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和气瓶充装等关键设备、环节开展检查。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06家,检查特种设备2658台(套),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525条,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30份。四是扎紧质量安全“牢固界线”。先后开展农资、学生儿童婴幼儿用品、建筑装饰材料、消防、成品油、清洁煤、电子门锁、电动自行车等14项专项检查,共计检查经营户1028户次,监督抽检产品298批次,立案39起,罚没款23.3万元,没收不合格产品437件(个)。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持续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一是按照“三统一”的要求开展本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归档保存,按照商事制度改革和营商环境的要求,对限制竞争、提高门槛等文件进行清理和规范。二是扎实推进我市2024年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对政策制定机关的4份增量文件提出了公平竞争审查意见,下发提醒敦促函2份、复函2份。2024年共审查增量文件10份,审查发现问题文件总数3份。清理存量政策措施6份,予以废止3份。抽查文件数4份,抽查发现问题文件数2份。

(三)做好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管理工作。加强办案力量,组织新录用公务员申领行政执法证相关工作,开展法律知识培训3场次,考试2场次。目前,已全员通过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考试。2024年,我局将有9名新任执法执法人员领取国家执法证,持证率直线提升,对退休、调离的干部收回执法证。同时,按年度及时审查本局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以及《罚没职权确认证》,确保执法机关及执法人员的合法性。

(四)坚持行政处罚法制核审。按照我局印发的《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的暂行规定》,对一般程序案件,由法制人员提出法制核审意见,提交局案审会集体审议或者分管局长决定。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由法制核审人员列席会议,由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并制作重大案件集体研究笔录。对2024年查办的337件行政处罚案件均进行合法性审查,召开局案审会审议19次,提出法制核审意见,及时纠正违规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效防范行政执法风险。

(五)接受行政执法监督。一是每年邀请检察机关对我局行政处罚案件进行监督检查,对提出的检察建议及时整改落实,并就整改情况书面答复二是重大执法行动执行与检察、公安会商制度,邀请检察、公安参与协助,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三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深入执法一线,监督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并及时办结提案和建议。四是及时处理并办结12315消费投诉举报12345政务服务热线,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五是内部执法监督,发挥纪检监察、法制监察职能,通过案件回访、明察暗访、督查通报和执纪问责等方式,规范我局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

(六)强化内部执法监督职能,扎实开展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一体推进校园食品安全、肉制品、城镇燃气、电动自行车、群众身边“关键小事”工作,针对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立“四项清单”,自查自纠问题13条,制定整改措施24条。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对在日常工作中履职不到位的干部给予批评教育2人,开展工作约谈26人次,移交纪委监委问题线索8件,办理上级转办问题线索2件。纵深推进“校园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17所中小学、30家幼儿园食堂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5轮次,联合农业农村局开展全市肉类产品联合整治2次。共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65份、《当场处罚决定书》25份,立案查处25起,罚没款18.626万元,向市纪委监委移送线索6条。

(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示行政执法基本信息20条,公示行政执法结果信息352条。二是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各执法单位在执法过程中全过程记录,按照“谁执法、谁记录、谁录入”的要求,由执法人员将图片、视频等音像资料存入硬盘备份或上传至相关执法平台数据库。三是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疑难重大及移送、诉讼案件,提交法律顾问审核,共同应对,进行合法性审查。

二、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切实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规定》,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市场监管工作目标和年度计划,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与各分管局长、各业务科室、监管所分级签订责任书,切实履行普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细化、量化各项指标任务,落实到科室、所限时完成,使全局人人成为法治政府工作的中坚力量,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积极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会议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并列入年初我局印发的《2024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作为全局执法干部培训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邀请市委党校教授专题讲解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局干部参加学习,受教人数65人。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治理和“八五”普法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次,及时调整了局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责任落实到内设科室、所及负责人。全方位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了《2024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组织开展业务法规普法讲法及“市场监管大讲堂”活动20场次,主要负责人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扩大会)、局党组会议等形式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33次。面向市场发放普法宣传资料2800余份,报送法治建设工作信息16篇,全局领导干部撰写心得体会及普法笔记各15000字左右。

三是积极应对行政复议、诉讼案件。2024年,我局行政诉讼案件3件,2件法院立案后撤诉,1件裁定驳回。行政复议案件18件,3件决定维持,8件被驳回,3件撤回复议,1件变更处罚决定,1件复议终止,2件确认违法后积极整改。我局主要负责人主动听取办案人员案情汇报,安排办案单位与法律顾问单位面对面对接,提出明确法定职责、做好出庭应诉准备、规范出庭应诉行为等工作要求,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应诉职责。

三、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即将过去的一年,我局虽将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各项工作成效完成显著。但因各项业务工作之间存在冲突等原因导致“八五”普法学习宣传力度不够、市场监管任务与执法专业能力矛盾突出、“三项制度”的实施仍须加强等问题。

一是“八五”普法学习宣传力度不够,现有的普法内容主要侧重于基本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教育,缺乏实际案例和法律应用的深度探讨。在普法过程中,社会各界的参与度也不够,缺乏合作共建的理念和行动。

二是市场监管任务与执法能力矛盾突出,机构改革后市场监管领域执行的部分法律法规、规章办法的实施细则和解释修订完善相对滞后,且监管范围在拓展,基层监管人员业务能力不足、本领恐慌矛盾突出。

三是“三项制度”的实施仍须加强,有些办案单位习惯于用笔记录,执法记录仪的使用不够全面,案卷中未将影像资料刻录成盘装订。部分办案人员在案件查办后公示时间把握不够。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端正学习态度,强化制度落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重点课程,组织开展多形式、分层次的学习培训,列入“市场监管法治讲堂”主要内容,在全局拓展学习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二)全力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细化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和目录清单,规范执法制度建设,在行政执法公示上做到应公示尽公示,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规范化、完善化,保障行政执法的合法性。

(三)拓宽法制核审范围,加大规范性文件审查力度。在法制核审上拓展核审范围,由目前单一的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向行政强制、立案结案、行政许可,以及重大行政决定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延伸,完善并实施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

(四)规范行政执法,加强督查考核。在执法过程中开展多种形式业务法律法规专业培训、政策解读等活动,提高经营者学法、尊法、守法意识,明确应履行的义务,督促行政相对人自觉建立并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基础管理制度,保证经营产品质量安全和可追溯性。细化考核指标和责任,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力度,由依法行政法治化向行政执法法治化、程序化、规范化、信息化、现代化目标不断推进。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一是持续打造放心消费环境。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集中宣传活动,为群众提供服务、答疑解惑,现场发放宣传材料3200余份,评选公示2024-2025年度“诚信企业(店)”55家。畅通消费投诉举报渠道,构建“快接收、快流转、专人办、专人盯”工作模式,科学分流、跟踪督办,确保重大突发事件及消费者诉求及时响应。2024年共处理各类投诉举报2542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万余元。坚持计量惠企、计量助农、计量为民,对灵武市周边、白土岗奶牛养殖基地78家企业、85台电子汽车衡进行免费检定,为企业节省资金40.8万元。二是持续构建一流营商环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各部门“进一次门、查多项事”,2024年启动各类双随机抽查164次,检查市场主体1227户,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推行信用修复“线上办理”,鼓励失信企业主动重塑信用,提升社会信用水平,已满足信用修复条件的27户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恢复个体工商户正常记载状态768户。三是持续关注市场价格收费。密切关注粮、油、肉、禽、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节日期间价格走势以及旅游餐饮和交通运输收费动态,加大对商超、农贸市场等与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场所的巡查频次和监管力度。扎实开展灵武市物业提升“123”专项行动、规范餐饮业价格质量行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经营行为等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140人次,检查餐饮单位304家次,发放价格提醒告诫书241份、《价格行为合规建议与风险识别指引(试行)》195份,督促53家餐饮单位整改问题61处。

(二)深耕执法办案,打击违法行为“零容忍”。重拳出击,加大执法办案力度。紧盯社会关切、群众关心的痛点、难点、堵点等问题,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侵权假冒、信用欺诈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以及打击传销违法、价格欺诈、计量器具作弊等违法行为,助力全市优质产品和服务拓市场增份额。立案一般程序案件337件,收缴罚没款401.02万元。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全链条打击传销违法行为,联合派出所、社区对重点小区、老旧小区加大巡查力度,查获涉传人员830人次,遣返350人次,清退出租房屋168户,行政立案81起,收缴罚没款16.2万元,办理3起介绍、诱骗他人参加传销案,罚没款104.28万元。在社区、广场、火车站、景点等重点区域“全覆盖”宣传36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300余份。

(三)加强监管对象普法教育工作,提高监管对象知法懂法和依法经营的自觉意识。按照“谁监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总体要求,我局将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生产、销售、使用的经营单位、企业和个人,列入特定普法对象,进行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监管。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培训班及以会代培的方式,由本局组织实施,集中对监管对象进行依法治理普法教育。一年来,30人以上的集中培训达到10余次,100人以上的培训达到3次。

总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重而道远。过去的2024年,我局始终坚持依法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下一步,将再接再厉,以优良的作风、优异的成效,用法治的思维和方式正本清源,持续解决市场监管领域乱点乱象问题,奋力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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