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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行政执法 工作总结暨2024年工作计划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09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2023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

1.2023年本单位举办行政执法培训的主题、内容、次数,人数。一是组织全局干部开展执法业务学习培训,梳理市场监管常用法律法规目录,以集体学习(每周五例会)和自主学习相结合、集中培训与现场指导相结合的形式,引导全局干部学好用好与日常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共学习培训12次,参加人数300余人次;二是举办“市场监管大讲堂”活动,邀请业务骨干、法律顾问及党校老师讲解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和相关业务法律法规,共举办5场次,参加人数260余人次;三是组织9名新任执法人员开展考证前法律知识培训3场次,考试1场次。

2.2023年本单位执法人员参加上级部门和其他部门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的主题、内容、次数,人数。我局政策法规室同志参加灵武市司法局举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行政执法工作相关知识培训3场次,参加人数5人次

(二)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含机制建设、法制审核机构及人员配置、执法装备配备等。一是严格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本单位共有执法人员95名,其中取得行政执法证75名。2023年办理行政处罚188条、行政强制45条、行政检查200余条、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公开各类行政执法信息各180余条。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配备执法执勤车6辆,执法办案装备175件,其中执法记录仪148个、录音笔6支、照相机13台、摄像机2台。三是进一步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印发的《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的暂行规定》,对一般程序案件,由法制人员提出法制核审意见,提交局案审会集体审议或者分管局长决定;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由法制核审人员列席会议,由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并制作重大案件集体研究笔录。明确政策法规室为我局法制审核机构,法制审核人员2名。2023年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数量达60件。)

2.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落实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宁市监规发〔2022〕1 号)和自治区药监局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宁药监规发〔2021〕4号),并在灵武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对每例行政处罚案件是否存在轻微、首次违法行为逐一甄别,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做到过罚相当,且案件调查报告中必须运用《裁量基准》加以说明。引导市场主体加强自律意识,让行政相对人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

3.落实柔性执法。严格落实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关于全面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的通知》要求,兼顾市场包容与审慎、活力与秩序,切实做到“首违不罚”、“轻微不罚”,帮助发展困难的企业纾困解难。2023年以来,办理依法免于处罚案件6件、不予处罚案件6件、从轻处罚案件40件、减轻处罚案件16件)

4.健全“两法衔接”体制机制。我局作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两法衔接”成员单位之一,与灵武市公安局建立起市场监管领域行刑案件移送机制。特别是在食品药品、打击传销、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领域,与公安经侦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对涉嫌犯罪案件,能够按照《行政机关移送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不能够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公安机关也及时移交我局处理。今年,公安机关向我局移交传销案件共计49起。

5.健全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开展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2023年,我局联合交通部门、华测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基层所开展了道路交通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先后检查机动车辆轮胎销售中心、汽修汽配维修门店11家次,对监督抽检过程发现的案源及时移送城镇市场监管所,并对涉案产品进行查封扣留;联合灵武市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社区打击治理传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加强部门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推诿扯皮、进展不力的单位给予公开通报,持续开展联合整治活动,曝光典型案例,彰显执法权威,形成强大震慑,截至目前,共办理49件传销类案件,罚款98000元。

6.重点领域执法情况。一是紧盯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重点领域,聚焦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问题,以校园为中心,辐射周边书报刊店、印刷企业、打印店、文具玩具店、综合用品商店,目前共计检查校园周边食杂店、文具店、书店212家次,烟酒行50家次,网吧8家次,电子游戏厅及KTV等场所14家次。对2家不能提供检验合格证明的儿童玩具的文具店立案查处,没收涉案儿童玩具42件,查处学校周边无证售卖烟草案2起。二是开展“每月查餐厅查药店”、“你点我检、你送我检”、“随机查餐厅”、“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活动,完成各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867批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2276批次。“你点我检”监督抽检100批次、进市场进农村快速检测620批次、校园食品、农村集市小摊点及旅游景区周边餐饮经营单位餐饮具洁净度120批次,共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600余家次,排查食品安全问题隐患108处,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86份,立案查处31件,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验收。三是实施药品智慧监管,全市153家零售药店全部纳入“阳光药店”系统,全方位打造药品安全治理体系。推动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目前上传药品重点品种追溯信息的零售药店、医疗机构共39家,完成两品一械”抽检50批次。四是开展质量专项检查,抽检66批次,下架标识不符合要求头盔198个,对灭火器等310件过期及不合格消防产品集中进行销毁。五是扎实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检查特种设备3532台,整改安全隐患389处。共检查餐饮、食品、药品等各类经营户及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088家次,建立“查、改、督、销”问题隐患台账,发现一般问题隐患1218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73份责令限期整改,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均已整改完毕。

7.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我局各办案单位4名执法人员录入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案件25例,其中行政处罚25例。

二、2023年执法工作创新亮点或典型经验

我局崇兴市场监管所以打造硬件全、管理严、标准高、业务强、精神足、面貌优的“市场监管新一线”为行动指南,坚持“党建引领、提质增效”工作思路,创新四个“+”工作机制,整体推进“两化”建设,通过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验收,被确定为全国“五星市场监管所”。

三、存在问题

即将过去的一年,我局将各项行政执法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各项工作成效完成显著。但也存在“八五”普法学习宣传力度不够、市场监管任务与执法专业能力矛盾突出、“三项制度”的实施仍须加强等问题。

四、2024年工作计划

(一)提高政治站位,端正学习态度,强化制度落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重点课程,组织开展多形式、分层次的学习培训,列入“市场监管法治讲堂”主要内容,在全局拓展学习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二)全力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细化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和目录清单,规范执法制度建设,在行政执法公示上做到应公示尽公示,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规范化、完善化,保障行政执法的合法性。

(三)拓宽法制核审范围,加大规范性文件审查力度。在法制核审上拓展核审范围,由目前单一的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向行政强制、立案结案、行政许可,以及重大行政决定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延伸,完善并实施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

(四)规范行政执法,加强督查考核。在执法过程中开展多种形式业务法律法规专业培训、政策解读等活动,提高经营者学法、尊法、守法意识,明确应履行的义务,督促行政相对人自觉建立并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基础管理制度,保证经营产品质量安全和可追溯性;细化考核指标和责任,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力度,由依法行政法治化向行政执法法治化、程序化、规范化、信息化、现代化目标不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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