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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81-111/2020-00064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0-08-26
责任部门 灵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人事人才信息
所属“五公开” 结果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2020年7月灵武市补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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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关于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宁人社发201430号)文件精神,现将杨小庆等 4名同志办理补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如有不符合条件的,可拨打举报电话 0951-4038811、 0951-4021567。

 

灵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6日


序号

申请人

性别

身份

工作单位

出生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

补缴时间

1

杨小庆

工人

灵武罐头厂

1972年10月

1990年6月

1990年6月至2001年4月

2

毛建明

工人

灵武轻工机械厂

1967年5月

1983年12月

1992年7月至2004年7月

3

马兵义

工人

灵武制鞋厂

1964年7月

1987年7月

1987年7月至2005年6月

4

邓向前

工人

灵武罐头厂

1970年6月

1986年12月

1986年12月至1998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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