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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81-111/2019-00036 文  号 生成日期 2019-06-21
责任部门 灵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稳岗就业
所属“五公开” 服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灵武市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评选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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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9年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评选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2019年6月1日——6月28日

二、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评选对象的范围是什么?

答:在我市创业的高校在校学生和毕业5年内大学生(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和毕业生、含高职院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学生)实施的创业项目。

三、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评选条件有哪些?

参评项目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已依法在我市登记注册,未被列入社会信用体系“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参评项目具有较大的市场发展潜力或潜在的社会效益,科技含量较高,具有一定的经济规模,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产业政策。

四、申请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评选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答:1、宁夏回族自治区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

2、项目概要及商业计划书;

3、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如财务报表等)

五、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的评选程序是什么?

凡符合参评条件的大学生创业项目按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灵武市创业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灵武市创业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初审后,将符合参评条件的报送银川市创业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银川市创业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要求进行复审核查后,择优报送自治区创业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创业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专家等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评选出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各个等级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经自治区创业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发文进行奖励。

六、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奖励政策有哪些?

按级别分别颁发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标牌,并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其中,自治区级奖励10万元,地市级奖励7万元,县(区)级奖励2万元;对获得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奖励,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可提供不高于最高额度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为3年,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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