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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81-111/2021-00030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1-04-07
责任部门 灵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所属“五公开” 结果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2021年灵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计划及任务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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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灵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灵武市委五届九次全会和灵武市“两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突出稳就业、保就业工作主线,整体推进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法治人社等工作,深化系统行风建设,强化信息化支撑,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为确保我市“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争做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排头兵作出积极贡献。

一、聚焦重点群体就业,实施城乡居民收入提升行动

(一)把稳就业摆在突出位置。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从促进就业、保障就业、稳定就业和提升就业出发,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援企稳岗政策等各项稳就业政策,用足用好各类就业补助资金。认真落实移民致富提升行动、城乡居民收入提升行动和《灵武市促进城乡居民增收具体实施措施(暂行)》,叠加发力、多效并举,把各项促进就业政策落到实处,想法设法稳定岗位、降低失业率。力争全年新增城镇就业400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200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500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保持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责任领导:杨志军

责 任 人:罗  涛

责任单位: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二)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全面促进高校毕业生、务工人员、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做好青年大学生实习(见习)工作,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以上。继续落实“铁杆庄稼保”政策,出台支持进城居住入园务工政策,推进新型劳务品牌建设,培育和壮大劳务中介组织和劳务经纪人队伍,推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2.3万人,实现转移性工资性收入2.2亿元。贯彻落实支持新业态发展政策要求,千方百计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就业发展,打造自主就业、兼职就业、分时就业、副业创业的全民就业,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实施就业援助专项行动,开发购买公益性岗位221个。

责任领导:杨志军

责 任 人:罗  涛

责任单位: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三)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广泛开展“双创”活动,推荐优秀青年创业项目参加银川市创业项目评比活动。健全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和“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创新服务”三位一体创业帮扶机制,积极申报创业孵化示范基地,鼓励扶持“地摊经济”“小店经济”,着力激发各类主体的创新动力和创造活力。充分发挥创业引导扶持资金在促进创业、推动就业方面的积极作用,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创业。全年培育创业实体540个,创造新岗位1050个,全民创业带动就业人数2300人。

责任领导:杨志军

责 任 人:罗  涛

责任单位: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四)全力提升职业技能。持续开展城乡居民技能和经营能力提升计划,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主体,通过“互联网+”、“企校双制、工学一体”、“以工代训”、“订单定向培训”等培训模式,开展专项职业技能培训、新业态技能提升培训及就业促进培训。充分利用生态移民区创业就业暨生产技术技能培训中心平台,针对重点人群、创业者及新生代农民工等培训群体特点设置培训课程、举办培训专班,切实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实效性。全年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3500人。

责任领导:杨志军

责 任 人:罗  涛

责任单位: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五)加强就业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开展线上线下各类型招聘会15场以上。持续开展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持续加大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力度,全面落实企业稳岗返还政策。做好疫情后期大规模失业风险预判,及时落实失业保险扩围等政策措施,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科学合理制定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实施方案,梳理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状况,建立失业动态监测和预警机制,推行失业登记与失业人员就业创业培训需求调查联动制度,加强就业调查和就业形势分析研判,靶向推送公共就业、创业及培训服务,促进城乡劳动力就业增收。组织成立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协会。

责任领导:杨志军

责 任 人:罗  涛

责任单位: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二、聚焦标准化服务建设,健全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

)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充分挖掘扩面资源,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特别是新业态、自主创业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参加职工社保精准扩面,全年城镇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5.18万、1.63万、3.03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3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76万人,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全覆盖。

责任领导:杨志军

责 任 人:王梅玲

责任单位: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落实社会保险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好职工养老保险自治区统收统支政策,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实到位,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着力做好被征地农民、劳务移民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保费补缴、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等工作。及时落实工伤待遇调整和基础养老金定期调整政策,做好2021年职工、居民退休待遇调整工作,确保各项养老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社会化发放率100%,支付率100%;完善“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制度,继续执行降低工伤保险基准费率政策。落实建筑业、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等行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工伤保险信息化建设。

责任领导:杨志军

责 任 人:王梅玲

责任单位: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完善社保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加强社保基金预决算精细化管理。推进工伤保险待遇院端结算,防范化解工伤保险基金风险。开展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警示教育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审核。加强社保业务稽核力度,定期开展实地稽核。加强多部门协同联动,加强信息化监管,健全完善社保稽核监控机制,强化常态化非现场监督。建立社会保险信用诚信制度,实时进行信息监控适时发布失信单位、失信人名单,维护社保公平正义。加大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治力度,严查违规虚报、冒领养老金现象,坚决杜绝优亲厚友人情保。

责任领导:杨志军

责 任 人:王梅玲、张丽丽

责任单位: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就业和社会保险监管室

)强化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启动实施全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标准化建设,完善综合柜员制,加快网上社保经办、“我的宁夏”“掌上1233”手机APP核定缴费等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的推广应用,全面推进社保经办业务“不见面”办理,积极推进电子社保卡线上应用,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责任领导:杨志军

责 任 人:王梅玲

责任单位: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三、聚焦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人事人才机制体制改革

(十)稳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事业单位人员流动机制,做好事业单位管理岗位非领导职责职员等级晋升工作。认真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组织实施2021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加强人事考试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推广全区事业单位人事薪酬一体化平台,提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服务效能。全面完成各系列职称改革任务,加强职称评审监督管理,提升职称评审服务科学化、信息化水平。加强评比达标表彰奖励项目监管。深化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积极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工作。

责任领导:杨志军

责 任 人:冯素琴、肖绍军

责任单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室、工资福利和离退休管理室

(十)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健全与完善人才引进与培养、人才使用与服务机制,拓宽人才流动渠道,强化人才引进、落户等便利化专业服务。认真贯彻落实各项人才政策,坚持市场导向,支持现代纺织、再生资源、奶产业、畜牧业、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健全完善在外人才队伍信息库,深化人才发展“六个行动”,助力打造昊王、夏能等博士后科研站。深入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深化校企合作,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拓宽技能人才培养选拔渠道。鼓励企业创业人才到高校和科研院所兼职,实现人才的双向循环。

责任领导:杨志军

责 任 人:罗  涛、张丽丽

责任单位: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和社会保险监管室

(十加快推进人事档案专审工作。严格按照自治区关于人事档案专审工作要求,全面完成全市国有企事业单位4621卷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专项审核工作。

责任领导:苏梅花

责 任 人:张银菊

责任单位:人事档案服务中心

四、聚焦防范化解矛盾,积极主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十增强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防控前瞻性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开展和谐劳动关系“百千万计划”。进一步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做好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对劳动关系领域重大问题进行统筹协调。深入开展工伤预防工作,优化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经办流程。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加强劳动用工备案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

责任领导:苏梅花

责 任 人:苏银浩、杨正林

责任单位: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局、劳动关系室

(十)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抓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学习贯彻。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扎实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确保按期实现“两清零”目标任务。落实各项监管惩戒措施,加强部门执法协作,强化欠薪失信联合惩戒,及时公布重大违法行为。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力度,组织开展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深入推进“两网化”管理工作,提升监察执法工作质量。配合做好全区“智慧监察”信息系统和劳动保障指挥平台建设工作。做好自治区、国务院根治欠薪工作现场考核的准备工作。

责任领导:苏梅花

责 任 人:苏银浩

责任单位: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局

(十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建立健全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建设规范化的法律援助工作站,打造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加大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协商解决工作力度,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多元处理机制。完善仲裁制度机制,创新办案指导方式,加强调裁衔接、裁审衔接。大力推行“互联网+调解”便利服务,推动调解仲裁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

责任领导:苏梅花

责 任 人:丁  霞

责任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五、聚焦扶贫成果巩固,推进人社扶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十全面助推乡村振兴。继续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聚焦乡村就业困难人员、低收入人口,建立施策精准、机制灵活、服务高效的人社帮扶机制。扎实开展就业扶贫“百千万”行动,加强创业培训和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增强贫困劳动力就业本领,持续推进有意愿的乡村地区劳动者外出就业。落实建档立卡户、低保、重残人员等低收入人口应保尽保、应代尽代、应发尽发政策。积极主动对接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做好定点帮扶工作。

责任领导:杨志军

责 任 人:罗  涛、王梅玲、宋更生

责任单位: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扶贫室

六、聚焦政务服务能力提升,持续加强系统行风建设

(十深化人社系统行风建设专项提升行动加强窗口单位作风建设和经办队伍建设,继续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竞赛,加大多层次业务培训力度,深化“人社服务标兵”主题宣传。开展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实施社保经办管理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强化常态化监督,开展窗口单位明察暗访,抓好问题整改。持续开展人社政策待遇“看得懂、算得清”宣传解读。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快办”扩面提速,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责任领导:杨志军

责 任 人:罗  涛、王梅玲、苏银浩、丁  霞、张银菊

责任单位: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人事档案服务中心

(十加快推进“互联网+人社”建设步伐切实发挥“互联网+人社”的便捷性和前端性,融合网上、掌上、自助、窗口四种办事模式,打造“一站式”就业人才自主服务平台、社会保险基本公共服务平台、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和劳动关系调解服务平台,不断提高人社服务温度。

责任领导:苏梅花、杨志军

责 任 人:罗  涛、王梅玲、苏银浩、丁  霞

责任单位: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七、聚焦法治建设,全面做好综合性基础性工作

(十)深入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编制实施人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推进人社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强“灵武人社”微信公众号推广和运行,做好政策解读、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增强人社工作透明度。深入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做好人社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扫黑除恶和信访维稳工作。全面提高法治化工作水平,贯彻实施法治人社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人社系统“八五”普法规划。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备案工作。

责任领导:苏梅花、杨志军

责 任 人:孙亚男、田海红

责任单位:办公室、法规和信访室

八、聚焦从严治党,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二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在全系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实施机关党建“三强九严”、“三强十一严”工程,突出党建主体责任,深化党建引领,以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和精神文明建设为抓手,围绕“温暖人社、服务先锋”打造具有就业、社保等业务特色的党建子品牌。

责任领导:杨  洁

责 任 人:杨志军、王梅玲、罗  涛、苏银浩

责任单位:各支部

抓严抓实党风廉政建设。有针对性的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干部教育培训,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开展“人社业务大讲堂”、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努力打造一支政治信念、能力素质、作风形象都过硬的人社干部队伍。

责任领导:杨  洁

责 任 人:杨志军、王梅玲、罗  涛、苏银浩

责任单位:各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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