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辖区广大就业困难“4050”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人员: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宁人社规字【2020】11号)精神,结合灵武市实际情况,现将2019年度就业困难“4050”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及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办理有关事项告知大家,望符合申报条件的就业困难“4050”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时限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村、社区申报登记。
一、申报对象
1、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对象:具有灵武市居民户籍,以非全日制就业、临时性就业等弹性工作方式就业,于2019年12月31日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进行就业登记,并自行缴纳了2019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4050”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范围不包含以下人员:缴费年度已被用人单位招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缴费年度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营业执照已注销、吊销的除外;缴费年度正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含妇女创业担保贷款)的人员;缴费年度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缴费年度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2、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对象: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于2019年12月31日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进行就业登记,并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
二、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4050”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人员于2020年6月15日前到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申报登记,我中心将根据申报登记的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申报社保补贴资金,逾期没有申报登记者,不予补办。
三、补贴标准
“4050”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就业困难人员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统一以2018年全口径平均工资62054元的60%为基数,按原计算方法给予定额补助,即养老保险3724元,医疗保险1862元。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社保的人员按照实际缴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四、补贴期限
本次申报登记的就业困难“4050”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指的是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人员2019年度按时足额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补贴,实行按年申报、先缴后补的原则。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对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注:在2019年底已享受就业困难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期满且2020年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可在2021年继续申报享受2020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五、申报社会保险补贴需提供的资料及注意事项
1、就业困难“4050”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申请社保补贴需提供: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③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开通金融功能)④缴纳养老、医疗保险的缴费票据原件及复印件⑤《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有编号姓名的第2页与就业登记情况的第5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⑥填写《申报表》⑦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19年12月31日后办理《就业创业证》并进行就业登记的人员(含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本年不能申报2019年度社会保险补贴,只能于2021年开始申报2020年社会保险补贴。
灵武市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