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灵武市2022年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工作安排,现将招聘事业编制警务人员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本次体能测评时间为2023年2月19日(星期日)8:30至17:00,地点在宁夏警官职业学院西校区(地址: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865号)。请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按照《灵武市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警务人员体能测评人员名单》(附件1)规定的时间参加体能测评,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项目和标准
(一)男子组
项目 | 可测评次数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不超过2次 | ≤13″1 | ≤13″4 |
1000米跑 | 1次 | ≤4′25″ | ≤4′35″ |
纵跳摸高 | 不超过3次 | ≥265cm |
(二)女子组
项目 | 可测评次数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不超过2次 | ≤14″1 | ≤14″4 |
800米跑 | 1次 | ≤4′20″ | ≤4′30″ |
纵跳摸高 | 不超过3次 | ≥230cm |
考生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项目实施规则》(附件2)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3个测评项目全部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合格。考生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确保本人身体状况良好,因身体健康原因出现意外由本人承担后果。对本人或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当场向体能测评组织单位提出申诉或举报,组织单位应当场受理,逾期不再处理。
三、注意事项
(一)凡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下载并认真填写《灵武市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警务人员体能测评登记表》(附件3)。
(二)参加体能测评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1份、体能测评登记表1张、承诺书1份(附件4)、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证件资料不齐者不能参加测评;考生需自备运动服、运动鞋和饮用水等。
(三)考生完成体能测评且测评项目全部合格者,获得体能测评成绩合格通知单,请考生长期保存体能测评成绩合格通知单备查。凡提供虚假信息及冒名顶替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
1.灵武市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警务人员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2.体能测评项目实施规则
3.灵武市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警务人员体能测评登记表
4.承诺书
灵武市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