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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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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灵武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2条,其中在灵武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重点工作、部门预决算、涉农资金补贴、惠农信息、扶贫工作、乡村振兴等信息324条,官方微博公开信息58条。

(二)依申请公开

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送达、归档等程序,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加强与申请人沟通,保障群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24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5件,申请内容涉及宁夏灵武长枣文化遗产地的发源时期、核心保护区范围及村落名录、灵武市农业机械总动力数据等,均依法依规办结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三审三校”的工作原则和保密审查制度,认真落实信息审核发布流程,严把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同时加强日常信息监督管理,常态化检查,及时更新,为本部门政务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提供了保障。

(四)平台建设

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我局政务公开目录清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发布重点工作、农财项目申报、涉农资金补贴等信息,提升群众对农业农村工作的知晓度。

(五)监督保障

实施常态化管理,建立健全制度机制,结合保密自查自评工作以及网站落实主体责任工作,学习保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和保密制度,确保重要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和科学化。组织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网络安全、信息公开、网络舆情等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202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定不足和改进之处。一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二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二)下一步措施。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政府信息公开,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提升公开工作的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2024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灵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更多政府信息可登录网站http://www.nxlw.gov.cn/查阅。

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灵武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951—4039101;传真:0951—4039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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