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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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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要求,现发布《灵武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5条,其中在灵武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机构职能、财政资金、重点工作、部门动态等信息275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领导信息1条,公示公告18条,部门文件5条,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3条,重点工作84条,部门预决算20条,涉农资金补贴61条,惠农信息28条,农业综合管理4条,“双随机、一公开”9条,法治政府建设1条,政府开放日29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0条),官方微博公开信息110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申请内容涉及农村电子商务、郝家桥镇兴旺村日光温室项目相关补助和验收等文件,均依法依规办结,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先审查,后公开”“三审三校”的工作原则和保密审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信息发布责任主体,建立信息发布登记台账,注明信息来源及公开栏目等,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同时根据上级单位通报问题,及时查缺补漏,不定期梳理平台栏目,及时对栏目内容进行更新。

(四)平台建设。

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结合我局“三定”职责,梳理完善我局政务公开目录清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发布重点工作、农财项目申报、涉农资金补贴等信息,提升群众对农业农村工作的知晓度。

(五)监督保障。

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由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牵头科室,并设置专干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加强日常信息监督管理,常态化检查,及时更新。积极参加网络安全、信息公开、网络舆情等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3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对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要求及新标准,还是存在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改进情况:根据上年度的问题表现,我局针对群众关切的问题,继续通过涉农资金补贴、重点工作等栏目,积极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强化公众参与,策划形式多样的政府开放活动,主动邀请公众代表参加,加强与群众的交流与互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2023年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灵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更多政府信息可登录网站http://www.nxlw.gov.cn/查阅。

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灵武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951—4039101;传真:0951—4039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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