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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12MB1648079W/2023-00141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3-04-03
责任部门 灵武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农业综合管理
所属“五公开” 管理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农资打假专项治理

2023年灵武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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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区农业农村局长会议精神,扎实开展春耕农资监管执法和全年农资打假工作,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农资质量安全,根据银川市农业农村农资打假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2023年春耕备耕农资打假工作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体部署,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提高农资产品质量,坚持属地管理、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守牢保障粮食安全底线,为灵武市农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二、工作目标

以净化农资市场为主线,切实履行好农资打假职责,深入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和全年农资打假工作,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源头治理,强化执法监管,围绕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严管重打,清理整顿一批农资违法生产经营主体,端掉一批制假售假农资窝点,严厉查处一批农资违法案件,集中销毁一批假劣农资,持续维护农资市场良好秩序,保障农民用上安全放心农资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

三、工作重点

以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种养殖生产基地“菜篮子”产品主产区等为重点地区,近年来抽查检查中暴露问题较多、媒体曝光较多、投诉举报较多的地区、企业和产品网络销售假劣农资为重点对象,利用巡查检查、监督抽查、暗查暗访投诉举报等方式,积极查找问题隐患,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破坏市场秩序、侵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行为。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

(一)种子。重点查处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未审先推、无证生产经营、包装标签和使用说明不规范、无生产经营档案、经营未登记备案品种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农药。重点查处生产经营违法添加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和无证生产经营、套用或冒用登记证、包装及标签标识不合规、未如实记录购销台账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生产经营禁用农药、假冒伪劣农药、隐性添加农药等行为。

(三)肥料。重点查处假冒、伪造、转让肥料登记证,未取得肥料登记证擅自生产销售、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有效期满未经批准续展登记而继续生产、标签标识不规范等违法行为。

(四)兽药。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假劣、非法添加违禁药物、超剂量超范围添加抗生素及激素、直接使用原料药、含量不符合规定兽药等违法行为。

(五)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重点查处无证生产、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非法添加物等违法行为。

(六)农机。开展农机质量调查、监督检查,重点查处无厂名、无厂址、无法定标志的“三无”产品;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盗用厂名商标等假冒产品;未按规定设置安全标识、安全防护装置严厉打击盗用、冒用、转让农机推广鉴定证书和证章等违法行为。强化服务意识宣传教育,确保农机产品及零配件质量,杜绝“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

    (七)农膜。重点查处制售国家明令淘汰的超薄农用地膜、使用非标准农用薄膜等违法行为。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农膜质量监督抽查,严格执行农膜新标准,确保不达标农膜产品不出厂,不进店、不下田。并把近年来监督抽检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列为重点抽检项目。

四、主要任务

(一)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紧扣农资需求和销售季节特征,明确各时段打假重点,扎实开展春季、夏季和秋冬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确保全年无盲区、全覆盖。加强从农资生产、流通、销售到使用各环节监管,主动查找问题隐患,防范风险,确保春耕备耕期间种子、农药、肥料等急需必备农资质量可靠、数量充足,确保农民用上放心种、放心肥和放心药,保障农业生产顺利进行。

(二)强化农资质量执法抽检。按照“双随机  一公开”原则,在科学分析以往抽检结果的基础上,有计划地组织开展2023年农资质量执法抽检工作。切实发挥执法抽检在农资打假工作中的作用,注重提高执法抽检针对性,重点抽检违法记录多、发现问题多、投诉举报多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产品。加强对抽检结果的分析和运用,落实抽检结果共享机制,不断提高农资打假的精准性。

(三)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要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监督等部门的横向执法联动,建立线索通报、联合执法、案件协办、定期会商等工作机制,对发现的每一条问题线索,顺藤摸瓜、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主动做好农资领域行刑衔接,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和扰乱农资市场秩序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符合标准的农资行政处罚案件要一律公开。共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坑农害农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构建农资信用监管机制。扎实开展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评价工作,将信用信息作为实施监管的重要依据,与行政审批、项目申报、奖励评优结合起来,构建农资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积极探索完善分类、分级、精准监管。建立农资生产经营领域严重失信主体重点监管名单,健全动态监管和移出机制,探索完善农资信用监管新机制。

(五)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鼓励支持农资合作社、直销直供、连锁经营、农资电商等新主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壮大,提高放心优质农资产品覆盖面。

(六)加强宣传引导和培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结合专项治理行动,强化对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贯,宣传内容上结合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农机等不同农资产品特性,有针对性的宣传法律法规、安全使用标准及识假辨假知识。宣传对象上,针对生产企业、农资经营店、种养殖主体、消费者等不同业态,采取不同形式分类宣传范围,精准宣传人群。宣传形式上,积极利用视频编辑工具,制作各类人群喜闻乐见的动画视频,同时,要借助网站专栏、展板展示、微信、抖音等线上线下方式,提高农民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能力。要畅通举报电话、网络举报信箱等渠道,建立有奖举报机制,鼓励农民对假劣农资线索投诉举报。

五、实施步骤

局属各相关单位要坚持边整治与边整改相结合,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集中力量,扎实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

(一)部署动员阶段(2023年3月)。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治理任务,完善治理措施,明确工作要求,安排部署农资打假工作。

(二)专项治理阶段(2023年4月至11月)。要对辖区内重点对象、重点品类、重点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大排查、大清理,集中力量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切实摸清实际情况,建立排查台账及明细表,系统梳理存在的风险隐患,研究提出解决方案,按时报送相关信息。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12月)。对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构建农资打假工作的长效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建立部门间协调联动、行刑衔接机制,维护农资产品质量安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2023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特成立灵武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

  长:谢    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保国栋  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杨东旺  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员:李学军  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张仲军  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冯兴明  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唐卫宏  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杨瑞山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李立云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安办,办公室主任由李立云同志兼任,负责具体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局属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建立健全农资打假岗位责任和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制度,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带头抓,确保事有人管、活有人干、责有人担。

(三)完善信息报送。局属各相关单位要明确专人进行信息报送,扎实做好农资打假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等基础性工作,并确保报送数据的准确性。同时,注重总结上报工作中好的做法、经验等。有关农资打假半年工作总结于6月20日前、全年工作总结于12月20日前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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