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乡镇农产品网格化管理工作,提高检验检测能力,促进全市农业绿色食品标准化基地建设。决定拨付郝家桥镇和梧桐树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各2万元,共计4万元,用于乡镇提高农产品检验检测能力和农业绿色食品标准化基地建设。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4日-12月20日。
举报电话:0951-4021412(灵武市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监督电话:0951-4038708(灵武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灵武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14日
索 引 号 | 11640112MB1648079W/2022-00960 | 文 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2-12-14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农业综合管理 |
所属“五公开” | 结果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键词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 |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农产品网格化管理工作,提高检验检测能力,促进全市农业绿色食品标准化基地建设。决定拨付郝家桥镇和梧桐树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各2万元,共计4万元,用于乡镇提高农产品检验检测能力和农业绿色食品标准化基地建设。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4日-12月20日。
举报电话:0951-4021412(灵武市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监督电话:0951-4038708(灵武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灵武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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