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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12MB1648079W/2025-00091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5-01-08
责任部门 灵武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时限 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7日 所属分类 工作信息
所属“五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关于灵武市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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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银川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相关工作的安排部署,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高质量推进我市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和项目实施工作,促进衔接资金项目科学化、精细化和规范化管理,提高项目谋划质量,确保入库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现将我市现将我市2025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安排公示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严格按照“四个不摘”和过渡期内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要求,把增加脱贫群众收入作为根本措施,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为引领,聚焦建立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努力促进脱贫劳动力发展产业和就业增收,大力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特色优势产业项目、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做到投入力度不减、监管措施不松、产业扶持政策全覆盖,形成稳定增收的产业机制,进一步提高脱贫户和监测户收入,提升生活质量。全市70个行政村和2个移民社区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乡村产业质量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不断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重点项目及责任分工

2025年,我市计划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20个,项目计划投入衔接资金6864.28万元,其中:产业发展项目14个,计划投入衔接资金6018.48万元,占总投资87.68%;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个,计划投入衔接资金233.1万元,占总投资3.4%;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1个,计划投资150万元,占总投资2.19%;就业类项目4个,计划投入衔接资金462.7万元,占总投资6.74%。资金来源:衔接资金和地方债。

(一)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实施产业发展项目14个,计划投入衔接资金6018.48万元。其中:实施小额贷款贴息项目85万元、白土岗乡泾兴村八期温棚建设项目643.84万元、郝家桥镇新民村113栋温室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1397.76万元、郝家桥镇大泉村育苗中心连体温室建设项目364.61万元、马家滩镇大羊其村高效日光温室建设项目871.07万元、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灵武林场设施果树产业和水肥一体化建设项目110万元、梧桐树乡河忠堡村传统食品加工基地建设项目100万元、东塔镇黎明村韭菜种植连栋温室建设项目100万元、郝家桥镇王家嘴村村企联营农业软管建设项目100万元、梧桐树乡农产品加工冷链集配中心建设项目一期510万元、临河镇石坝村现代农业生态大棚建设项目450万元、老旧设施温棚改造提升项目555.2万元、崇兴镇龙徐滩村设施产业园下沉式厚土墙日光温室建设项目390万元、郝家桥镇上滩村十队温室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341万元。

(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实施农村基础设施项目1个,即:郝家桥镇泾灵村12万方蓄水池改造项目,计划投入衔接资金233.1万元。

(三)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计划实施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1个,即:雨露计划项目计划,投入衔接资金150万元。。

(四)就业类项目。计划实施就业类项目4个,计划投入衔接资金462.7万元。其中:公益性岗位补贴333.7万元、一次性交通奖补60万元、帮扶车间扶持政策9万元、劳动力就业补助60万元。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细化任务分工。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工作,对照工作目标任务,明确工作内容和责任人,细化制定相应工作措施,确保任务分解到位,督促各责任人按照自身职能职责,做好工作对接,积极推进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严格入库程序,加快实施进度。各主管部门、责任单位要规范项目入库程序,严格按照村级申报、乡镇初审、行业部门审核,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最终审定的工作程序,进一步做好项目入库档案资料,完善好市乡村三级公示。各责任单位要加快项目前期论证、积极组织编制项目方案,完善项目申报、批复等立项程序,严格按照项目进度计划安排推进落实项目,确保衔接项目3月初全部开始实施。支付进度在4月、6月、9月、11月分别达到30%、50%、75%、95%以上,原则上除质保金外,各级财政衔接资金在12月底前完成支付。

(三)加强资产管理,强化后续监督。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充分发挥扶贫(帮扶)资产效益,确保扶贫(帮扶)资产发挥带贫、减贫、防止返贫作用,对扶贫(帮扶)资产进行全面清理盘点,逐一建立台账,明确界定资产属性、类别、形态、所有权等。经营性资产由项目实施单位牵头,指导管护运营单位制定后续运营和收益分配方案。公益性资产后续管理责任应明确到人,同时项目实施单位作为监管单位应切实发挥好监督检查作用。对于2025年形成的衔接项目资产,原则上项目实施单位应于当年12月底前完成审计结算,并于2026年1月底前完成财务决算,同时全面做好资产确权移交、系统录入工作。财政局、审计局、农业农村局做好帮扶(衔接)项目资产全过程监督,加强帮扶(扶贫)资产日常监督和绩效考核,严禁帮扶(扶贫)资产闲置、浪费和流失。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7日)。如对相关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中心提出意见。

广大干部和群众可以通过电话、书面材料、面谈等形式举报或反映项目库中存在的不实、不准等问题。

受理单位:灵武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宁夏乡村振兴服务专线

灵武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8684645

发布公示时间:2025年1月8日

通讯地址:灵州大道中段农业农村局6楼608室

电子邮箱:lwsxczx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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