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市2024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予以公告:
一、基本情况
我市2024年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3485.21万元,其中: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397万元,调整超支项目管理费88.21万元(水务局上交54.74万元,梧桐树乡上交33.47万元)。
二、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
用于2024年灵武市雨露计划补助项目80万元;2024年灵武市郝家桥镇泾灵北村110栋温室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830万元(其中:配套设施500万元,到户补助330万元);2024年灵武市郝家桥镇泾灵南村100栋温室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800万元(其中:配套设施500万元,到户补助300万元);2024年灵武市郝家桥镇三村联建联营村集体牧场项目投资140万元;2024年灵武市崇兴镇新架桥村合作社经营肉牛养殖项目70万元;2024年灵武市白土岗乡泾兴村七期温棚建设项目515万元;2024年灵武市白土岗乡泾兴村四期五期温棚蓄水池改造项目投资232万元;2024年灵武市白土岗乡田园牧歌农业采摘产业园建设项目投资450万元;2024年灵武市脱贫户、监测户务工补贴项目100万元;2024年灵武市东塔镇长枣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投资110万元;2024年灵武市马家滩镇马家滩村原石油家属院改造提升项目投资70万元。
三、调整超支项目管理费使用计划
用于2023年灵武市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88.21万元。
广大干部和群众可以通过电话、书面材料、面谈等形式举报或反映项目库中存在的不实、不准等问题。
受理单位:灵武市乡村振兴局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宁夏乡村振兴服务专线
8684645 灵武市乡村振兴局
公告时间: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7日
通讯地址:灵州大道中段农业农村局6楼608室
电子邮箱:lwsxczxj@163.com
附件:2024年灵武市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
灵武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