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管理,加强项目储备,提高项目实施效益,确保财政专项资金安全规范高效,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的《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3号)要求,经村级申报、乡镇初审、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了2023年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的新增项目(第二批)。现将新增入库项目予以公告,公告时间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9日,公告期间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与市乡村振兴局联系。
联系人:穆永国
监督电话:8684645
附件:灵武市2023年新增项目入库统计表(第二批)
灵武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