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管理,加强项目储备,提高项目实施效益,确保财政专项资金安全规范高效,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的《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3号)要求,经村级申报、乡镇初审、行业主管部门评审论证、县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了《灵武市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计划》。现将入库项目予以公告,公告时间2022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11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与县乡村振兴局联系。
联系人:穆永国,监督电话:8684645
附:灵武市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计划
灵武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