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全区农用残膜回收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灵武市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拟回收残膜372吨。为做好残膜加工企业前期遴选工作,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6日进行一次公示,由于只有1家企业报名,不符合遴选条件,现进行第二次公示,请符合条件的残膜加工企业积极参与遴选并提供相关资料报市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220室,我中心将对申报资料集中进行审核和评审,遴选出符合条件的公司承担残膜加工工作。
本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7月4日。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4日
联系人:王 鹏 联系电话 0951-4038760
灵武市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
2023年6月26日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要求 | 加工残膜数量 (吨) | 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 | 拟建设内容 |
灵武市2023年农用残膜回收项目 (农用残膜加工) | 符合条件的残膜加工企业 | 372 | 7.44 | 支持残膜加工企业对回收我市农用残膜进行加工再利用,以交售给加工企业残膜数量为依据,拟加工农用残膜372吨,每吨补贴200元,共计7.44万元。 |
申报需提供的基本材料:公司资质证书、公司简介、公司四至图、产品、设备、规模等相关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