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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12MB1648079W/2023-00247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3-06-15
责任部门 灵武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重点工作
所属“五公开” 管理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稻水象甲防控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遴选

关于灵武市2023年农作物病虫害防控项目稻水象甲防控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遴选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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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

为抓好农作物病虫害防控项目建设,做好项目稻水象甲防控示范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评审遴选工作,请符合条件的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积极申报。

一、提交申报材料:具体见附件(项目申报遴选方案)。

二、申报期限:从即日起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20日。

三、受理单位和联系人:

1、受理单位:灵武市农技推广服务中心

2、联系地址:灵武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大楼二楼211室

3、联系人:惠翔   电话:0951-4021291


附件:灵武市2023年农作物病虫害防控项目稻水象甲防控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遴选方案

                         

                                       灵武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23年6月15日


灵武市2023年农作物病虫害防控项目稻水象甲防控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遴选方案

为抓好农作物病虫害防控项目稻水象甲统防统治示范区建设,做好项目稻水象甲防控示范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评审遴选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确定实施主体的数量

计划开展水稻稻水象甲防控重点示范面积900亩,亩补助资金20元,总资金1.8万元,拟确定1家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

二、项目申报条件

1、要有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资质,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具有承担安全责任事故的赔偿能力。

2、具有承担同类工作的业绩,有植保无人机3台以上,日作业能力达300亩以上,植保无人机操作员需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3、具备规范的财务账目及专业财会人员。

4、无不良征信记录,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记录。

5、自愿接受农业部门的业务指导,能够积极配合农业部门的工作。

三、确认程序

1、申报:凡符合条件的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均可申报。

2、专家评审:由中心提请局生产办,组织专家组对项目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遴选评审。

3、确定: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确定承担项目的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

四、提交申报材料及申报期限

1、提交申报材料:

1)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证、自治区命名的社会化综合服务站及有关证明等。

2)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简介及承担同类工作的业绩。

3)新型高效植保机械设备种类、数量及图片材料。

4)植保无人机操作员的相关材料(资质、相关证书等)。

5)有关财务及专业财务人员材料。

6)征信记录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7)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申报期限:从即日起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20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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