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下达《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农业财政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18]59号)文件精神,按照项目总体实施方案,为确保按时完成本次项目工作,通过合作社的自主申报,我站组织人员进行实地查看,现将合作社扶持对象的项目建设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遇节假日顺延)。
举报电话:灵武市监察局0951- 4024319,监督电话 :灵武市农业农村局0951-4020733。
索 引 号 | 640181-117/2019-00065 | 文 号 | 生成日期 | 2019-06-11 |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时限 | 2019年6月11日--17日 | 所属分类 | 涉农资金补贴 |
所属“五公开” | 结果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键词 | 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 |
根据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下达《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农业财政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18]59号)文件精神,按照项目总体实施方案,为确保按时完成本次项目工作,通过合作社的自主申报,我站组织人员进行实地查看,现将合作社扶持对象的项目建设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遇节假日顺延)。
举报电话:灵武市监察局0951- 4024319,监督电话 :灵武市农业农村局0951-402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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