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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12MB1648079W/2022-00096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灵武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2022-03-11
责任部门:灵武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2-03-11
名 称:关于印发《灵武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复)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灵武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复)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灵武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复)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灵武市农业农村

                                                202233

(此件公开发布)


灵武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复)工作方案

2022年市人民政府交由我局承办市人大十八届一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4件,协助办理政协提案3件,承办市政协十次会议政协提案3件,协助办理政协提案3件。为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做好2022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突出质量导向,真实把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图,结合工作实际,协调各方力量,切实把建议提案办好办实办到位,做到资料完整,档案齐备,确保代表、委员满意率达到100%。

二、组织机构

成立农业农村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谢  刚 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 长

副组长:保国栋 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  双 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东旺 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学军 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刘志英 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成  员:张仲军 农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冯兴明 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唐卫宏 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王占林 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韩国华 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

        罗永峰 农田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副主任

        秦国文 农村能源站主任

        杨瑞山 农村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杨   农业农村局农业生产主任

        朱丽瑶 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志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政协提案办理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朱丽瑶负责办理情况联络和上报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主办人大代表建议4件)

1.23号:关于解决养殖户“出户上山入园”的建议(协办单位:各乡镇、农林场)

责任领导:李学军

承办单位: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责 任 人:冯兴明

联 络 人:孙淑萍

2.37号:关于建设梧桐树乡河忠堡村高标准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议(协办单位:梧桐树乡)

责任领导:保国栋

承办单位:农田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责 任 人:罗永峰

联 络 人:马成志

3.41号:关于培育畜牧兽医专业人才的建议(协办单位:养殖基地办公室、人社局)

责任领导:李学军

牵头单位: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业生产室

责 任 人:冯兴明、王占林、杨鹏

联 络 人:

4.45号:关于解决宁东镇农业相关事项的建议

责任领导:保国栋、杨东旺

承办单位:动物卫生监督所、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责 任 人:李学军、韩国华、唐卫宏、王占林、张仲军、冯兴明

联 络 人:朱丽瑶

)协办人大代表建议3件)

1.第33号:关于建设甜水河村基本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议办单位:临河镇

责任领导:保国栋

协办单位:农田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责 任 人:罗永峰

联 络 人:马成志

2.第38号:关于砌护杨洪桥村九队渠道的建议(办单位:梧桐树乡

责任领导:保国栋

协办单位:农田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责 任 人:罗永峰

联 络 人:马成志

3.第51号:关于建立学生社会实践教育基地的建议(办单位:教体局

责任领导:保国栋

协办单位:农业生产室

责 任 人:

联 络 人:杨永芬

政协提案(3件)

1.22号:关于灵武市养殖基地可持续发展的提案(协办单位:养殖基地办公室)

责任领导:李学军

承办单位: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责 任 人:冯兴明

联 络 人:

2.24号:关于在灵武市逐步实施牛奶价格指数保险的提案

责任领导:李学军

承办单位: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责 任 人:冯兴明

联 络 人:张  政

3.47号:关于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提案(协办单位:综合执法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文旅广局、各乡镇)

责任领导:杨东旺

承办单位:农村能源站

责 任 人:秦国文

联 络 人:周奇敏

)协办政协提案(3件)

1.第3号:关于加强金融创新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提案办单位:财政局(金融工作局)

责任领导:杨东旺

协办单位: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责 任 人:韩国华

联 络 人:刘长青

2.第5号:关于整合我市旅游资源,构建全域旅游产业体系的提案(办单位:文旅广局

责任领导:保国栋

协办单位:农业生产室

责 任 人:

联 络 人:马秀娟

3.第27号:关于促进特色村镇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提案(办单位:乡村振兴局

责任领导:保国栋、杨东旺

协办单位:农业生产室、农村能源站、执法大队(农产品办)

责 任 人:鹏、秦国文、杨瑞山

联 络 人:马秀娟

(五)民主监督议题

1.灵武市规范养殖场粪污无害化处理情况

责任领导:李学军

承办单位: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责 任 人:冯兴明

联 络 人:

四、具体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局属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突出质量导向,本着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分析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建议提案办好办实办到位

(二)严格答复期限。统一交办的建议提案,要在9月30日前全部办理答复;临时交办的建议提案,要在收到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答复协办单位要在8月30日前将协办意见函告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汇总后统一答复。

(二)强化沟通协作。对涉及多个单位协同办理的建议提案,主办、协办单位要加强沟通主办单位要切实履行牵头责任,协办单位积极参与承办,主办、协办单位之间要及时沟通进度,及时协商研究办理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办理过程中,加强代表委员联系和沟通通过召开座谈会、登门拜访、实地调研、电话邮件等方式,虚心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做到办理前沟通联系、办理中征求意见、办理后跟踪回访

(三)注重办理实效。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分析研究建议提案内容,采纳合理意见和建议,积极解决建议提案反映问题。对具备解决条件的,要集中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解决;对因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要制定计划,限期解决;对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或者条件限制确实解决不了的,要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委员说明情况,争取代表、委员的理解和支持。民主监督议题承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市政协提案和委员联络委员会做好协商、调研工作。

(四)规范答复格式。办理复文要针对具体建议,逐条答复,要有实际内容和具体办理措施,切忌空话套话,并严格按照规定格式(具体格式见附件),以正式文件向代表委员答复,同时一并送达《征询意见表》对代表委员的反馈意见,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对反馈不满意的建议提案,要在15天内重新办复。市人大重点建议、政协重点提案答复件要由分管市长审签。建议、提案办复完毕后,要将答复件及《征询意见表》分别呈送市人大代表联络委或市政协提案和委员联络委、市政府督查室。

建议提案具体联络人负责进度跟踪填报、办理答复等工作,于每月30日前将办理进展情况报局办公室朱丽瑶处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办理建议提案答复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