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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灵农发〔2021〕60号 生成日期 2021-04-14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责任部门 灵武市农业农村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灵武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灵武市2021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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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

现将我局《灵武市2021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职责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灵武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灵武市2021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我市农资打假工作,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实现“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为目标,狠抓农资市场监管,不断提高农资产品质量。为巩固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稳定粮食生产、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坚决查处一批违法案件,依法严惩一批不法分子,销毁一批假冒伪劣农资产品,曝光一批制假售价典型案件,增强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鼓励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积极推进社会共识,确保农资质量可靠、市场稳定、秩序向好。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重点

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种养殖生产基地等为重点地区,利用巡查检查、监督抽查、暗查暗访投诉举报等方式,积极查找问题隐患,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破坏市场秩序、侵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行为。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

(一)种子。选择重点作物,以种子质量、标签、备案、登记为重点,组织开展春秋两季种子市场检查;重点查处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未审先推、无证生产经营、包装标签和使用说明不规范、无生产经营档案、经营未登记备案品种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责任人:杨瑞山)

(二)农药。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加大农药市场监督抽查力度,组织开展农药市场抽样检测,重点查处生产经营违法添加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和无证生产经营、套用或冒用登记证、包装及标签标识不合规、未如实记录购销台账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责任人:杨瑞山)

(三)肥料。在备肥用肥的高峰时期,重点组织开展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掺混肥料、大量元素水溶肥料、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等获证肥料产品监督抽查,重点查处假冒、伪造登记证,生产经营的登记产品中有效成分含量不足,非法添加农药成分,标签标识不规范等行为。(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责任人:杨瑞山)

(四)兽药。规范兽药生产经营行为,强化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监督检查,强化兽药监管执法,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假劣非法添加违禁药物,超剂量超范围添加抗生素、激素,直接使用原料药、含量不符合规定兽药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动物卫生监督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责任人:冯兴明  杨瑞山)

(五)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采取抽检分离和检打联动方式,开展饲料产品监督抽检和饲料企业现场监督检查,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非法添加物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动物卫生监督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责任人:冯兴明  杨瑞山)

(六)农机。组织开展水稻插秧机等农业机械产品质量调查工作,促进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提升。组织对有关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内产品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处盗用、冒用、转让农机推广鉴定证书和证章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责任人:王志远  杨瑞山)

(七)农膜。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农膜质量监督抽查,严格执行农膜新标准。指导农业生产者拒绝购买、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农膜产品,确保不达标农膜产品不出厂、不进店、不下田。(责任单位: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 责任人:王志远)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隐患排查。从农村实际出发,以乡镇为单位,开展春秋两季农资专项行动,以“春雷”行动为起点,认真排查隐患全面检查生产经营行为是否规范、进货查验责任是否落实、购销台账记录是否清晰、产品标签标识是否真实,并做好工作记录。

(二)开展监督抽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瞄准种子质量不合格、农药隐形添加、肥料有机成分不足、假劣兽药饲料等突出问题,开展质量监督抽查。对群众投诉举报多、发现问题多新闻媒体曝光多的产品和企业,要加大监督检查频次,提高抽查效率,对不合格产品及时下架、坚决收缴,严防假劣农资流入市场坑农害农,危害农业生产。

(三)开展执法办案。保持农资打假高压严打态势,严格执行“五个不放过”要求,对发现的每一条问题线索,顺藤摸瓜、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主动做好农资领域行刑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和扰乱农资市场秩序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确保生产经营秩序稳定,保障农民用上放心农资。

(四)提高农资监管能力加快完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做好信用信息整理、共享和公开等工作,实现信用信息公开化、透明化,探索建立守信联合激励机制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进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状况与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申报、资格审查、评优奖励等全面挂钩,引导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增强程序意识。建立健全主要农资产品电子追溯制度,完善农药兽药包装、标签二维码标注制度,有效提升农资将信息化水平。

(五)开展宣传引导。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通过广播、电视、网络、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合等多种渠道宣传农资打假行动,普及农资法律法规和打假维权知识,提高农民辩假和依法维权能力。推介守法诚信企业和放心产品,曝光假劣农资案件。畅通举报电话、网络举报信箱等渠道建立有奖举报机制,鼓励农民对假劣农资线索投诉举报,形成全市农资打假高压态势。

(六)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继续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结合当地实际,创新服务内容,因地制宜采取“点对点”“网上配送”等方式保障放心农资下乡。鼓励支持农资合作社、直销直供、连锁经营、农资电商等新主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壮大,提高放心优质农资产品覆盖面。

四、实施步骤

局属各相关单位要坚持边整治与边整改相结合,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集中力量,扎实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

(一)部署动员阶段(2021年3月下旬)。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治理任务,完善治理措施,明确工作要求,安排部署农资打假工作。

(二)专项治理阶段(2021年4月至11月)。要对辖区内重点对象、重点品类、重点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大排查、大清理,集中力量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切实摸清实际情况,建立排查台账及明细表,系统梳理存在的风险隐患,硏究提岀解决方案,按时报送相关信息。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12月)。对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构建农资打假工作的长效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建立部门间协调联动、行刑衔接机制,维护农资产品质量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2021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特成立灵武市2021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武  波   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保国栋   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黄  华   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杨瑞山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冯兴明   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王志远   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主任由杨瑞山同志兼任负责具体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局属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建立健全农资打假岗位责任和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制度,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带头抓,确保事有人管、活有人干、责有人担。

(三)完善信息报送。局属各相关单位要完善农资打假监管信息报送机制,扎实做好数据统计、信息上报、案件信息公开、典型案件公布等工作。各单位务必于每周四下午下班前将检查情况上报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根据工作进度及时报送工作总结和上报农资打假工作中好经验好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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