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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26年灵武市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信息来源:灵武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6-03-31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6年自治区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为做好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工作,现对残膜回收点和加工企业的基本要求、项目实施内容及资金计划予以公开,请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单位积极申报并参与遴选。我中心将对申报资料集中审核并组织召开遴选评审会,遴选出3个实施主体承担项目建设任务。
    申报时间:2026年3月31日至2026年4月6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申报地点:灵武市农业农村局综合楼2楼220室
    联 系 人:王  鹏             联系电话 0951-4038760


                       灵武市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

                              2026年3月31日

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实施主体数量残膜数量
(吨)
补贴资金
(元)
拟建设内容
2026年灵武市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
  残膜回收点2个266404320    回收点对残膜进行回收、分拣、归集、暂存,按交售加工企业的残膜数量给予补助,每吨补助1500元。对回收点向跨县(市、区)加工利用企业运输上缴残膜的,每吨补助交通运输费20元。
残膜加工企业1个26653200    支持加工企业对残膜进行加工再生产塑料颗粒、利用残膜制作燃料等,以实际处理量给予补助,每吨补助200元。
申报需提供的基本材料:单位与个人征信报告、公司资质证书、项目实施方案、公司简介、安全生产承诺书、生产销售量、回收残膜量证明材料、场所四至图及单位与个人相关证明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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