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3〕41号)及《灵武市2024年滩羊产业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我单位联合灵武市农业农村局专家组对灵武市2025年滩羊产业加工营销中心建设项目1家实施单位进行验收,该公司已全部完成项目建设内容,通过验收。现兑付补助资金50万元,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2日,公示期为7天。
附件:灵武市2025年滩羊产业羊肉加工营销中心建设项目补贴资金公示表
监督电话:灵武市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0951-4021412
灵武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0951-402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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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