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灵武市委办公室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养殖基地畜禽粪污资源化补助方案>的通知》(灵党办〔2024〕86号)和《养殖基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补助项目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市生态环境局灵武分局、白土岗乡政府、市养殖业发展服务中心组成验收小组对该项目进行了验收。工作组成员采取听取实施单位汇报、查看内页资料的方式对灵武市养殖基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进行了综合验收,验收合格。共计拟补助资金275.9万元,其中享受“鼓励拓宽粪污循环利用渠道”补贴资金1家,补贴金额70.4万元;享受“鼓励畜禽粪污规范还田利用”补贴资金37家,补贴金额205.5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7日,公示期为7天。
监督电话:灵武市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0951-4021412
灵武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0951-4021649
附件:灵武市养殖基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补贴资金表
灵武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