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发展和改革委 财政厅 商务厅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202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机)发〔2025〕4号)要求,2025年第二批国债资金享受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的农户和生产经营组织共51户,报废机具85台,使用国债资金340000元;第三批国债资金享受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的农户和生产经营组织共21户,报废机具38台,使用国债资金99910元。现对拟享受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对象予以公示(详情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0日-2025年11月26日。如有虚假或与实际不符的情况,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举报反映。
举报电话:灵武市农业农村局 0951-4021412,灵武市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 0951-4038760,灵武市财政局 0951-4021067。
附件:1.2025年灵武市第二批(国债资金)享受农机报废补贴农户信息表
2.2025年灵武市第三批(国债资金)享受农机报废补贴农户信息表
灵武市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