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和农业农村相关资金(第一批)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3〕728号)和《灵武市2024年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方案》文件内容,灵武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联合灵武市农业农村局对灵武市2024年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部分实施主体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通过听取实施单位汇报、查看内页资料及实地踏查,灵武市少军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内容,通过项目验收,拟兑付项目补助资金50万元。现将验收结果及拟补助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7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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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