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农村重点领域改革,激活各类资源要素,持续增强农村发展活力,促进农村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稳妥推进扩大农村产权确权颁证和抵押贷款范围,破解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难问题,推动农村改革向纵深发展。根据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开展农业设施产权确权颁证试点方案的通知》(灵政办发﹝2023﹞41号)要求,经符合申报条件经营主体自主申请、第三方公司现场测绘作业、确权颁证成果形成、业务单位审核复查,现将农业设施产权确权颁证第十七批1家主体名单及测绘成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举报电话:0951-4021412灵武市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监督电话:0951-4021536灵武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办公室
灵武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2025年10月29日
灵武市开展农业设施产权确权颁证试点第十七批名单及成果汇总表
申请单位一:宁夏灵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设施名称 | 确认设施建筑面积(㎡) | 设施建筑结构 | 设施投入使用时间 | 设施已使用年限 | 原始投资造价 |
附属用房 | 1472.08 | 砖混结构 | 2020-2023年 | 3-5年 | 218.4641 |
养殖设施 | 22601.39 | 砖混、彩钢结构 | 2022年 | 3年 | 338.0511 |
附属设施 | 9933.88 | 钢结构 | 2020-2022年 | 4-5年 | 1376.1747 |
合计 | 34007.35 | 1932.689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