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第一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4〕16号),给我市下达灵武市农村改革项目扶持资金25万元。灵武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2025年灵武市农村改革项目”进行了验收。现对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举报电话:0951-4021412(灵武市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监督电话:0951-4021536(灵武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办公室)
灵武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2025年6月30日
项目名称 | 农业经营主体名称 | 项目实施地点 | 资金投入情况(万元) | 验收情况 | ||
计划项目投资合计(万元) | 其中:申请项目资金(万元) | 其中:自筹资金(万元) | ||||
2025年灵武市农村改革项目 | 灵武市鑫业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 | 灵武市梧桐树乡史家壕村 | 63.2 | 25 | 38.2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