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灵武市农业农村局《灵武市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和要求,灵武市农业农村局对灵武市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项目工作进行了综合验收,共66家规模养殖场符合项目验收标准,现对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3月26日,公示期为7天。
监督电话:灵武市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951-4021412
灵武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0951-4021649
附件:灵武市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项目补助资金表
灵武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