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第一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3〕41号)精神,按照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开展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灵政办发〔2024〕17号)要求,采取遴选自评选择方法,确定宁夏农优漠源农牧专业合作社、灵武市大秦枣产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和宁夏冠农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3家合作社这项目实施主体,现将项目实施主体及建设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遇节假日顺延)。
举报电话:0951-4021412(灵武市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监督电话:0951-4020733(灵武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灵武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2024年8月12日
2024年灵武市农村改革项目(市本级预算配套项目资金)实施主体及建设内容
序号 | 实施主体名称 | 项目实施地点 | 项目资金来源 | 项目建设内容 | 计划资金合计 | 申请项目资金 | 自筹项目资金 | 备注 |
1 | 宁夏农优漠源农牧专业合作社 | 灵武市郝家桥镇大泉村范围 | 灵武市财政配套 | 1.建设村级灵武长枣智慧农业服务中心,计划改造提升服务场所110平方米,配套安装灵武长枣产业智慧化服务设施设备及系统,购进多功能电子屏、服务设施设备等; | 49 | 16 | 33 | 2023年市级示范社 |
2 | 灵武市大秦枣产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 灵武市东塔镇马场湖长枣基地范围 | 灵武市财政配套 | 1.购置安装智能温棚管理系统1套,包括自动控温、室内温湿度监测,土壤监测等。 | 42.4 | 14 | 28.4 | 2022年国家级示范社 |
3 | 宁夏冠农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 | 灵武市临河镇上桥村范围 | 灵武市财政配套 | 1.健全村级智慧农业社会化服务站点,配备完善村级服务站点功能,其他配套设施及费用; | 35 | 10 | 25 | 2023年市级示范社 |
总计 | 1264 | 40 | 8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