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和部分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2〕24号),为组织实施好2022年我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需要按项目实施环节进行阶段性验收,确保项目按时高质量完成,经局党组研究通过,采取择优遴选方式确定农户满意度测评及验收第三方服务组织。通过服务组织自主申请、单位综评,宁夏广云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最低服务价确定为2022年灵武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农户满意度测评及验收第三方服务组织。现将遴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举报电话:0951-4021412(灵武市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监督电话:0951-4021536(灵武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办公室)
灵武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