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新型经营主体:
根据《灵武市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市将建立“三新”升级版集成创新带动技术普及示范区2万亩,招标采购大量元素水溶肥,以物化补贴方式补贴到实施主体,总计30万元。种植作物为玉米和水稻。为落实项目实施主体,决定对于符合项目实施条件的经营主体进行申报评审遴选工作,请符合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积极申报。
一、提交申报材料:具体见附件(项目前期申报遴选方案)。
二、申报期限:从即日起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2日。
三、受理单位和联系人:
(一)受理单位:灵武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土肥站
(二)单位地址:灵武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大楼二楼208室
(三)联系人:史彩芳 电话:13995499990
附件:灵武市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申报遴选方案
灵武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22年8月29日
灵武市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主体申报遴选方案
根据《灵武市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和实现我市化肥减量增效工作,为高标准、高质量地实施好该项目工作,落实好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评审遴选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实施要求
该项目依托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实施,在梧桐树乡、郝家桥镇、崇兴镇、白土岗乡建立“三新”升级版集成创新带动技术普及示范区2.0万亩。集成推广施肥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落实农作物施肥定额,创新服务新模式,带动我市化肥减量增效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申报条件
(一)示范区规模:经营主体连片种植玉米或水稻作物不少于300亩。
(二)基础条件:经营主体种植作物地点要位于乡村主干道旁,地力中上等,农田基础设施完整,沟渠路配套,灌排条件好。
(三)经营主体须有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以保证示范工作高标准全面完成。
(四)配备专业的财务人员及规范的财务管理账目。
(五)经营主体必须合法经营生产,无涉农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无涉重大经济纠纷案件。
三、申报、评审、公示、确认程序
(一)申报:凡符合申报条件,在灵武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备案的新型经营主体均可申报。
(二)专家评审:由中心提请局委会,组织专家组对申报的经营主体进行遴选评审工作。
(三)确定: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确定承担项目实施的新型经营主体。
(四)公示、复议:经确定的实施项目的新型经营主体,在信息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及广大经营主体监督,公示期间,若发现有违反申报条件造假者,将取消本项目及中心所有项目的享受资格。
(五)复查:承担项目实施的新型经营主体,具体实施面积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测定,若发现申报面积与实际情况有重大出入的,将视为造假,将取消本项目及中心所有项目的享受资格。
四、提交申报材料及申报期限
(一)提交申报材料:
1、合作社(家庭农场、公司)简介(包括承担项目的优势)及承担相关农业项目的工作业绩。
2、经营主体资质:包括营业执照、流转合同、法人身份证明、近期打印的企业征信报告(无企业征信打印法人征信报告)。
3、项目实施方案及示范区所在地理位置示意图。
4、集成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施肥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有机肥、缓释肥、微生物肥料等化肥减量增效技术,通过多种途径替代部分化学肥料投入的相关资料。
5、技术人员情况(包括协议,资质等)
6、财务人员情况(包括协议,资质等)
7、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考核目标责任书。
8、种植水稻或玉米的面积证明或由第三方出具的测量报告。
9、其他相关资料(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
10、相关图片资料(无需用相纸,普通A4纸彩印即可)
11、申报材料真实性的相关证明及承诺等。
备注:凡经查或举报有拖欠土地流转费、拖欠农民工工资、经济纠纷等不良记录者,实行“一票否决”。
(二)申报真实性:申报主体要对所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三)申报期限:从即日起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