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财政项目实施要求,灵武市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于3月25日对本年度拟建设的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示范园区组织召开了实施主体遴选会议,现将遴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951-4021412(灵武市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灵武市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
2022年3月28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1 | 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示范园区 | 宁夏新澳农牧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