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支持做好2020年农业结构调整有关事宜的通知》(宁农(计)发〔2020〕19号)、《2020年奶牛产业性控冻精(胚胎)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及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局《关于下达2020年奶牛产业性控冻精(胚胎)补贴项目计划任务的通知》(宁农局(牧)发〔2020〕13号)及《灵武市2020年奶牛产业性控冻精(胚胎)补贴项目方案》,灵武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对灵武市2020年奶牛产业性控冻精(胚胎)补贴项目工作2020年10-12月份性控冻精(胚胎)使用情况进行了初验并上报银川市农业农村局,银川市农业农村局进行验收,现对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1月24日,公示期为5天。
监督电话:灵武市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0951-4021412
灵武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0951-4021649
附件:2020年奶牛性控冻精(胚胎)项目核查表
灵武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