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严格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共灵武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灵法发〔2024〕1号)扎实开展农业农村领域各项工作,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普法工作计划和理论学习专题学习计划。在局党组(扩大)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内容,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会1场,集中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1场,利用干部例会、集中学习等形式累计开展专题学习10余场。认真组织全体干部参加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学法考试,确保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考试参考率100%。
(二)法治引领,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全面厘清部门权力责任,严格实施行政执法目录清单管理。梳理权责清单事项265项,制定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21项,其中梳理行政检查19项、行政处罚185项、行政强制17项,及时通过市人民政府网站完成清单公示,明确行政执法措施,提高行政执法质效。二是开展灵武市2024年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制定《灵武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实施方案》,2024年共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213户,打造宁夏夏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农村法治教育阵地1个,提升农民群众法治素养,进一步改善乡村法治环境。三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审核确认规范性文件2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5件。
(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行政执法主体信息、行政执法人员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的工作要求,在行政执法活动中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并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公示行政执法决定、管理相对人的救济途径、监督举报渠道等行政执法信息,本年度我局共公示行政处罚信息10条。
2.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法制审核工作,按照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5%的要求,明确法制审核人员4名。聘请法律顾问参与讨论重大执法案件,对在行政处罚中存在的争议提供专业支持,确保案件质量和自由裁量权的正确行使,提升执法规范性水平。本年度共完成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10件。
3.全面推进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7个、执法终端14台、执法手电筒1个、执法用充电宝1个、无人机1台、执法用笔记本电脑13台、移动执法终端13台、执法用打印机(便携式)7台、移动硬盘2个、执法车辆1辆、摩托艇1辆、文件档案柜8个、执法服装用衣柜13个、制作发放执法服装13套。严格按照档案规范标准,完善规范执法案卷的制作、归档、保存和查阅程序,杜绝不文明执法和选择性执法,确保提升执法公信力。本年共形成行政执法视听资料10份,形成纸质案卷10卷。
(四)依法监管,提升法治水平
1.加强日常行业监管,加大整治行业乱点乱象。严厉查处农业领域违法行为,开展涉农领域行政检查20次,检查农资经营门店38家次,种子生产经营企业2家次,化肥经营企业4家次,出动执法车辆21辆次,执法人员65人次。重点整治行业违法违规行为,共立案23起,结案10起,作出行政处罚10次,处罚金额共计19.565万元,没收非法财物货值6292元。大力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向市纪委监委移交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问题线索7个。
2.做好随机抽检,确保监管无死角。依法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更新完善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人员库、市场主体名录库,根据科学分类选择、随机抽查方式和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制定印发《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清单和工作计划》,制定联合抽查任务4个,本部门抽查任务10个,事项清单共计14项,重点针对辖区内的渔业、农业机械、农药、生鲜乳、动物屠宰、种子等领域,检查涉农企业46家,检查均未发现问题。及时在“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公示随机抽查结果等信息,为经营者营造良好的营商发展环境。
3.依法开展行政审批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行政审批工作,2024年以来,核发生鲜乳准运证92个、植物检疫证书2个,农机驾驶证121个,办理生鲜乳收购许可证35个、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15个、动物及产品检疫证明24594个。
4.强化安全生产,筑牢安全防线。制定《灵武市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组织开展农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化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及消防隐患排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198次,排查养殖企业及养殖户140余家次、设施温棚2600余栋次、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及农机维修配件店34家次。加强农机、畜牧渔业等涉农领域安全宣传,发放《农业安全知识》《农机安全知识宣传手册》等各类安全生产宣传资料15200余份,制作张贴海报400余幅,悬挂宣传标语46条。全年举办各类安全警示教育培训班、培训会151场次,培训人数1300余人次。
5.加强农产品质量监测,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完成农业农村部及自治区、银川市主管部门蔬菜水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322批次,合格率99.37%;完成市本级检测任务560批次,合格率99.82%。“瘦肉精”检测34116批次,合格率100%;生鲜乳抽检152批次,合格率100%;全面提升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能力,获评自治区级五星级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3个、获评银川市级四星级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2个。2024年7个乡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159次,农产品速测46200批次;不断增加优质农产品供给,2024年培育绿色食品14个,有机产品5个,名特优新农产品1个,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企业3家;深入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全市66家生产经营主体纳入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全年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297万张,附带上市农产品2.5万吨。2024年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在银川市综合考评第一名。
6.做好涉农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守护乡村安宁和谐。及时制定《灵武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社会矛盾风险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的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层层压实责任,查处矛盾隐患13条,目前均已化解。办理“12345市民热线平台”工单81件、受理“宁夏网上信访综合管理平台”信访件7件,目前均已办结。
(五)加强法治学习,提高法治素养
1.严格落实集体学法制度。建立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学法制度,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农业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重要内容,通过党组会、干部理论学习会、周一例会等形式组织干部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0余场,切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2.形式多样学法。组织开展法治讲座、法治培训、集中学习等学法活动,邀请法律顾问开展《行政机关办理案件程序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知识讲座1次,集中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法律培训1次。组织新申领、换领执法证件的3名工作人员参加统一培训,1人通过申领执法证件考试;组织全局和涉农企业等工作人员观看“法润灵州”2024年灵武市“12·4”国家宪法日融媒体直播特别节目;组织领导干部参加旁听庭审2场,充分利用“宁夏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宁夏国家工作人员考法平台”等平台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水平。
3.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制定《灵武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充分利用“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月、“12·4”国家宪法日等开展普法宣传活动8次,发放普法宣传单5000余份。
二、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认真履行党政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局党组会议部署安排法治工作2次,听取局属各单位半年工作汇报1次,开展讲法活动1次,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要求。
(二)严格落实依法科学集体决策
重大项目协议签订之前及时征求法律顾问意见,重大执法决定等及时邀请法律顾问参与讨论,工作方案等重要文件出台时严格按照程序报请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局机关以及局属各单位、内设机构等单位的重大资金支付、重大决定以及重大执法决定等事项及时提交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决定。截至目前,共聘请法律顾问审核协议等文件75份,邀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执法决定讨论会议等2次,2024年度无涉诉、行政复议。
三、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认识不足,工作缺乏进取意识,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的能力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凝聚工作合力不够,部门之间缺乏及时有效的沟通和联系,牵头部门作用发挥不够,责任部门主动配合不足,在统筹推进工作中各单位未形成有效合力。三是法制审核人员外出培训机会少,学习意识薄弱,缺乏专业知识,在法制审核中缺少专业性。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和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以法治护航农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推进依法兴农、依法强农、依法惠农,全力抓好各项法治建设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以高标准、高要求做好“八五”普法收官工作,充分运用网络、视频、动画等新媒体新技术,搭建与群众沟通交流的便捷桥梁,让普法宣传工作更加贴近群众生活、契合群众需求、走进群众心里,切实增强普法质效。
(二)推动农业执法队伍法治化建设。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加大对业务骨干和工作人员的涉法培训和教育频次,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创新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努力打造一支作风过硬、专业高效的农业执法队伍。
(三)加强农业重点领域监管。围绕农业农村中心工作及业务实际,加强农业农村综合执法监管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从群众切身利益的农业投入品、农产品、农业资源环境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出发,针对假冒伪劣、药品残留、非法添加、违禁使用等问题部署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加大巡查检查和监督抽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行政执法中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