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行政执法工作重点任务,严格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为扎实推进农业农村领域各项工作任务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一)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
一是举办行政执法培训班1次,参加人数80余人次。二是参加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组织行政执法培训4期,共参加11人次。三是灵武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利用周例会开展“学法讲法”活动,截至目前,共开展60期线下“学法讲法”活动,参加人数720人次。
(二)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严格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我局共有执法人员70名,其中取得行政执法证70名。2024年办理行政许可24805条,行政处罚10条、行政强制1条、行政检查35条,及时在灵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农业行政执法人员信息70人,权责清单事项265条,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目录221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46条,公示行政处罚信息10条。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执法人员严格按照要求出示执法证等信息并实现全过程记录,所有案件全部经法制审核、在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灵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完成公示并按要求整理归档。三是配备执法执勤交通工具1辆、行政执法记录仪7个、执法终端14台、执法手电筒1个、执法用充电宝1个、无人机1台、执法用笔记本电脑13台、移动执法终端13台、执法用打印机(便携式)7台、摩托艇1艇。四是进一步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灵武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调整4名法制审核人员,其中法学专业法制审核人员1名,2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2024年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数量达13件。
2.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情况。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落细行政执法责任,聚焦农业农村行业领域执法难点,制定执法规范,提升执法质量,推动我局行政执法制度机制不断健全、方式方法持续优化、质量效能稳步提升。一是及时召开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对本单位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厘清本单位存在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并安排部署专项整改活动的具体学习内容及日程。二是按照《灵武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表》开展涉企行政检查26次,开展农机安全、私屠乱宰、动物检疫、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行政监督检查80余次,检查企业206家次,排查安全隐患9起。三是严厉查处农业领域违法案件,重点整治行业违法违规行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10次,及时将行政处罚信息填报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共计填报行政处罚信息10条。
3.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在灵武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关于灵武市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情况说明》,2024年每1起案件均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执行。
4.落实柔性执法。2024年在灵武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关于灵武市农业农村局农业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的情况说明》,严格依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执行。2024年办理从轻处罚案件6件,减轻处罚案件2件。
5.健全“两法衔接”体制机制。灵武市公安局移送我局12起违法线索,灵武市人民检察院移送我局1起违法线索,我局立案13件,办结6件。
6.加强跨区域协调机制。对执法或接到投诉后经调查应属于其他市、县管辖的案件,积极对接当地执法部门,做好线索移交。移送银川市农业农村局违法线索2个。
7.重点领域执法情况。一是通过对灵武市辖区内的农资门店及农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种养殖企业等开展“线上+线下”农业执法检查。检查各类生产企业及经营门店82家次,其中检查农资经营门店及农资生产批发企业75家次,农机公司1家次,水产养殖合作社、养殖场5家次,屠宰场1家次。二是开展黄河禁渔期行政执法检查2次,出动执法人员4人次。三是开展私屠滥宰13次,出动执法人员39人次。四是联合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农资市场检查,出动6车次,执法人员20余人次,检查农资经营门店37家,均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8.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2024年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中有13名执法人员,录入行政处罚10例。
二、2024年执法工作创新亮点或典型经验
一是创新执法方式,开展“线上+线下”农业执法检查。执法人员积极应用“慧执法”平台,做到监督信息现场录入、资料信息同步上传以及可回溯管理。推进执法全过程“上线入网”,提升执法智能化水平。目前,利用“慧执法”平台开展检查57次,覆盖内容包括种子、农机、农药、安全生产、渔业资源及水域生态保护、肥料等。二是2件案卷荣获2024年度全区自治区农业行政执法优秀案卷,1件案卷通过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案卷评选报送农业农村部参选全国优秀案卷评审;4件案卷荣获灵武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评选的2024年灵武市行政执法优秀案卷,并通过银川市司法局评选,1件案卷报自治区司法厅参选自治区优秀案卷评审。
三、存在问题
一是执法车辆缺乏,车辆老旧,由于执法的复杂性和专业性极强,车辆缺乏极大地限制了执法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二是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装备缺乏,不能满足执法工作的需要。
四、2025年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抓好行政执法工作,努力探索依法行政工作新思路,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推进依法兴农、依法强农、依法惠农,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创新普法宣传教育方式。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充分运用网络、视频、动画等新媒体新技术,在重要节点时间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以生动形象的方式解读农业农村法律法规,方便公众掌握,提高普法效果。
(二)加强农业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体制,加大对业务骨干和工作人员的涉法培训和教育频次,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创新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信念坚定、业务技能娴熟、职业操守良好、人民群众满意的农业执法队伍。
(三)加强农业重点领域监管。围绕农业农村中心工作及业务实际,加强农业农村综合执法监管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从群众切身利益的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出发,针对假冒伪劣、私屠滥宰、违禁使用等问题部署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加大巡查检查和监督抽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行政执法中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执法行为规范,进一步细化明确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规范执法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对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的公示渠道,拓宽公示途径,发挥微信等新媒体作用强化公示效果。
灵武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