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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2-01-14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结合全市农业农村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一、坚持高位推进,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

(一)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党政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机构改革后,及时调整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完善局党组书记、局长一把手责任,构建分管局长主要责任、各站所长直接责任的责任体系。

(二)强化统筹推进。制定《灵武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灵武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普法“四清单一办法”》以及“三定”方案等,依法设置职责明晰的内设科室,各自承担相应农业农村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依法制定“权力清单”和“权责清单”,明确法定职责,落实监管责任,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坚持制度引领,持续加强依法行政制度

(一)严格落实集体学法制度。建立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自学等学法制度,将《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法规制度和农业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法8次。邀请法律顾问开展《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知识辅导3次,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法律培训、“以案说法”等活动5次。组织全体干部参加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学法考试,参考率达100%。定期督促局机关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利用“学习强国”等平台进行法规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水平。

(二)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局党委会议制度。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研究解决项目审批、招商引资、重大财务开支、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坚持将法治建设与农业行政执法、农村改革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坚持公民参与、民主决策,按照“先听取、先调查、后决策”的要求,广泛吸纳公众意见,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农业行政执法人员71人、权责清单266条、行政执法信息502条、救济渠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及时公示行政执法决定结果、监督举报渠道等行政执法信息。配备执法录音笔、执法记录仪、照相机、投影仪、移动执法终端等执法设备,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全程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设立农业行政法规室,同时聘请法律顾问提供专业支持,规范执法法制审核流程,保障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公正。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6起,形成视听资料3份,形成纸质案卷6卷,审核重大行政处罚案件2件。

(四)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依法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对本局所发规范性文件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执行。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审核确认规范性文件9件,其中:废止1件,修改1件、拟修改2件,保留5件。

三、坚持多措并举,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推进农业执法改革。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根据《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人员编制调整的通知》文件要求,积极调整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核定编制人数,主动开展农资质量监督抽查,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疫监督、畜牧业投入品监管、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畜禽屠宰管理、农机监管以及渔业执法管理,严厉查处假劣农资坑农害农案件,组织开展水产品安全质量监管、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维护了良好的市场秩序,立案6件,结案6件,共罚没款11.1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345元,没收违法财物货值1.42万元,未发生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应诉案件。

(二)加大线索摸排力度。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扫黑除恶重点行业领域乱点乱象线索排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六大行业领域整治月报告制度的通知》文件要求摸排涉黑涉恶、乱点乱象线索,严格落实月报告制度,建立线索摸排核查登记台账,共摸排乱点乱象线索2条,已全部处理结案,未发生涉黑涉恶案件、九类刑事案件、群体性上访等案件。积极配合市公安局开展“三非”人员大排查专项行动,共排查208家农业合作社及企业,同时,向企业宣传教育顾工需核查人员身份信息,拒绝雇佣不明身份人员。

(三)强化行业领域监管。一是对生产基地、农贸市场等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农、兽药残留抽检162批次,检测合格率100%。开展“瘦肉精”“一枚蛋、一只鸡”等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畜禽养殖、贩运、屠宰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共摸排企业101家次,无“瘦肉精”等违禁物添加行为。二是加强执法监督。出动执法车辆156余辆次,执法人员466人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主体179家、整顿农贸市场4次、签订生鲜乳质量安全承诺书28份、农机质量安全服务承诺书15份。三是稳步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部署要求,探索构建以合格证管理为核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推行“合格证+检测+追溯码”工作制度落实落细,农业投入品平台新增农药、化肥、种子农资备案888条,申请追溯码54087条,销售记录54073条,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154万张。四是按时开展春季种苗抽检。种子、肥料、种苗进行质量抽检。春季抽检种子企业农作物样品12个、西瓜种子黄瓜绿斑驳花叶病毒病样品6个,抽检西瓜苗样品6个,合格率100%;肥料抽检34批次,合格率100%;农膜抽检13批次,合格率100%。五是强化农作物秸秆禁烧监管。出动巡查车辆106次,人员361人次,排查隐患点80多处,出动无人机巡查18次,下发督办单2份,通报5期。六是认真受理公民投诉,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截至目前,办理银川12345市民热线平台工单33件、宁夏网上信访综合管理平台7件,受理和解决来人来电投诉纠纷12起,挽回损失138.54万元。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制定印发了《灵武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八五”普法期间农业农村领域普法工作任务和措施。联合普法成员单位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3·8”妇女维权周普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6·25”全国土地宣传周活动、“12·4”国家宪法日等普法宣传活动,开展各类法律咨询、集中培训等活动10余次,派发普法宣传单及宣传礼品5000余份,受益群众达3000余人次。结合日常督查以及农业综合执法工作,主动向企业宣传《动物防疫法》《农药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知识,不断提升企业的法律意识以及全市公共卫生安全水平;结合志愿活动,在企业、社区等地张贴法律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法律知识横幅,结合依法治市等工作在单位电子屏上滚动播放宣传标语,不断提升居民依法办事、依法信访、遵纪守法的法治观念;结合扶贫结对帮扶工作,把“法律进乡村”作为扶贫帮扶工作的一项工作内容,通过向帮扶对象宣传依法治国、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等法治观念,不断提高农村人口法律意识。

四、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着在执法队伍建设、法制宣传氛围需进一步加强,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面有待进一步强化等问题。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进一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努力探索依法行政工作新思路,严格落实执法责任,使依法行政落到实处,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推进依法兴农、依法强农、依法惠农,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创新抓好“八五”普法工作。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充分运用网络、视频、动画等新媒体新技术,在重要节点时间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以生动形象的方式解读农业农村法律法规,方便公众掌握,提高普法效果。

(二)加强农业行业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体制,加大对业务骨干和工作人员的涉法培训和教育频次,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创新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信念坚定、业务技能娴熟、职业操守良好、人民群众满意的农业执法队伍。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管。围绕农业农村中心工作及业务实际,加强农业农村综合执法监管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从群众切身利益的农业投入品、农产品、农业资源环境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出发,针对假冒伪劣、药品残留、非法添加、违禁使用等问题部署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加大巡查检查和监督抽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行政执法中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完善执法三项制度。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执法行为规范,进一步细化明确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规范执法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对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的公示渠道,拓宽公示途径,发挥微信等新媒体作用强化公示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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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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