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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奶牛家庭牧场升级改造项目遴选方案公示

信息来源:灵武市农牧局  发布时间:2019-08-07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全市从事奶牛养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农业财政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19]32号)安排,给我市下达奶牛家庭牧场升级改造项目实施主体数量4个,每个实施主体给予10万元项目资金,共安排补助资金40万元。为切实组织好、实施好、管理好项目工作,特制定本遴选方案。

一、申报条件

(一)全市申报奶牛家庭牧场升级改造项目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养殖大户的法人必须具有家庭承包经营资格,必须从事奶牛养殖,方可申报。

(二)本次申报奶牛家庭牧场升级改造项目实施主体为200-1000头奶牛家庭牧场(不包括公司、企业),且泌乳牛占养殖群体的40%以上。

(三)全市申报奶牛家庭牧场升级改造项目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养殖大户必须以独立法人资格建设的奶牛家庭牧场方可申报,出现挂靠或者公司与合作社共同拥有一个奶牛家庭牧场等现象的,都不能进行项目申报。

(四)全市申报奶牛家庭牧场升级改造项目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养殖大户,奶牛存栏数和泌乳牛占养殖群体的比率必须严格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下达实施总体方案要求执行,大于或小于下达指标都不能申报。

(五)全市申报奶牛家庭牧场升级改造项目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养殖大户如有各类不良信用记录,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实施内容及支持方式

采取“以奖代补、先干后补”的方式实施。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一是养殖设施改造。重点支持家庭牧场提升防疫、质量检测等配套设施建设水平。二是饲草料生产供应。支持奶牛饲草料种植、收获、加工、贮存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就地就近供应饲草料。三是粪污资源化利用。重点支持种养一体化、粪污处理、有机肥生产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推进奶牛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

三、提供资料

1、参加遴选报名表(附件1)

2、项目申报书(附件2)

3、信用记录证明(是否及时开展企业信用公示、是否有不良债务、是否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

4、开展奶牛养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5、用地备案材料、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法人户口本及身份证复印件。

所有提供资料必须经农经站审核,审核合格后,一式4份上报农经站519室。

四、申报时间

有申报条件经营主体必须于2019年8月23日(星期五)下午6点前上报所有资料,过期将示为自动放弃项目申报资格。

五、相关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经营主体请认真阅读遴选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组织申报,按时上报申报资料。申报结束后,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遴选。如申报单位等于遴选名额,将不组织专家进行现场遴选,采取现场拟选方式,直接确定项目实施主体。超过遴选名额指标必须组织专家进行现场遴选,按评分高低确定项目实施单位。                       

灵武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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