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已启用无障碍浏览系统,欢迎点击访问!
索 引 号 文  号 生成日期
责任部门 公开时限 所属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所属“五公开” 公开方式 关键词

灵武市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灵武市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4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4年,灵武市民政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及其他有效载体,及时、准确地公开了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计划、业务动态、统计数据、财政预决算等政府信息。同时,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栏等多种渠道,方便群众查询和获取政府信息。今年通过灵武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专栏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6,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权益的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儿童福利、养老服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作为公开的重点,及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公开,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在政府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栏目公开民政部门2023年度部门预算和部门决算信息,方便群众查阅和监督。在法治政府建设栏目公开灵武市民政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2024年版)、行政执法工作年度报告和《2024年度行政执法数据统计表》。发布灵武市民政局权责清单事项目录,“为民办实事”开放日活动公告和开展情况及时公开,邀请群众为民政事业发展建言献策。及时公布灵武市民政局关于为全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公告、关于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的公告、救助服务指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通过“灵武民政”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61篇,“灵武民政”政务微博发布信息89条。市民政局通过不断推进民政工作信息的公开,确保群众第一时间掌握民政最新政策动态,切实增强了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受理、登记、审查、办理、答复等程序不断加强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限和要求进行办理全年受理公民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条,按程序及时回复,确保申请人能够依法获取所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制定《灵武市民政局信息报送工作管理制度(试行)》,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和“三审三校”等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填写《灵武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务信息发布审查表》《灵武市党务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表》。严格按照公开保密审查程序,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凡对外公开的信息,都经过经办人确认、保密工作分管领导复核、主要领导审批再公开,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加强对网站信息的更新和维护,确保网站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我局开通了民政局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民政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等信息,方便群众通过手机随时随地了解民政工作的政务动态。同时,我们加强与群众的互动和交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和诉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今年通过“灵武民政”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61篇,阅读量超过82056次。通过“灵武民政”政务微博发布信息92条,阅读量超过84.24万次。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分管领导亲自审核把关分管股室(中心)报送信息,及时修正微信公众号发布错误。全年共报送简报461篇,银川市及以上媒体采纳33篇,其中学习强国采纳3篇、人民网采纳1篇、中国社会报采纳4篇、宁夏日报采纳10篇、银川发布客户端采纳7篇;民政厅采纳4篇,银川市民政局采纳37篇,“美丽灵武”采纳或报道67条信息,有力推动了民政工作的影响力和宣传力。

(五)监督保障。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工作要求,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所增强。主动接受公众对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同时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督查重要内容,定期通报股室政务信息工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有待提高部分科室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方面还存在不足,有时会出现信息更新不及时或内容不准确的情况。二是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有待拓展目前,我局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相对单一,主要依赖于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等渠道,缺乏多样化的信息公开方式和渠道。三是信息公开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升部分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够深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高,缺乏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和能力。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管理机制,明确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和职责分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和监督,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二是拓展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积极探索和拓展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利用新媒体平台、社交媒体等新兴渠道进行信息公开,提高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三是加强宣传和培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努力提高全局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做好婚姻登记行政确认工作。2024年办理结婚登记1192 对、补发结婚登记证641 对、预约离婚登记1354 对、系统撤回666 条、申请撤回 8条、成功办理离婚登记546 对,补发离婚登记证110 条。查阅婚姻登记档案690多人次。2023年6月1日开通“跨省通办”后,共办理异地结婚登记 7 对,离婚申请0对,离婚登记3对。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灵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更多政府信息可登录网站http://www.nxlw.gov.cn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灵武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灵武市健康西路二小对面,电话0951-4021566,电子邮箱:nxlwmzj@163.com)。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