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已启用无障碍浏览系统,欢迎点击访问!
索 引 号 文  号 生成日期
责任部门 公开时限 所属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所属“五公开” 公开方式 关键词

灵武市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灵武市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2年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条,主动公开信息主要在灵武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专栏网站向社会公布,将民政局机构职能、部门文件、规划计划、重点工作等相关民政工作信息及时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开。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权益的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儿童福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社会组织年检结果等作为公开的重点,及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公开,满足公众的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着力规范受理、登记、审查、办理、答复等程序,积极审慎进行答复,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2022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强化组织,落实保障。形成了由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中心)负责人各司其职的工作协调机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保密审查程序,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四)平台建设。为更充分、更直接、更有效地向群众公开政府信息,市民政局积极拓展公开渠道,强化平台建设。一是通过网站、微博、公示栏等公开平台对局机关领导分工、机构设置、股室职责等具体内容进行公开,向群众全方位公开了民政部门工作职责及办事程序,极大方便了办事群众。二是完善栏目设置,对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栏目进行进一步细化,分别细分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政策文件、救助结果;对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社会组织、社会救助、城乡低保等民政动态进行及时收集、整理、公开,对民政部门涉及和掌握的相关政府信息做到全方位依法公开,按规定的程序主动予以公开,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三是积极做好议政网信件答复工作,为网民答疑解惑的同时,主动宣传民政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扩大民政业务知悉范围,宣传民政业务开展情况。

(五)监督保障。一是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工作要求,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所增强。二是主动接受公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同时我局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督查重要内容,定期通报股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三根据本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已将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机关整体绩效考评体系。本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并针对指出的问题逐项核查、整改落实,2022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开展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质量需进一步提升,尤其对政策解读类文件的解读方式较为单一。二是公开方式有待创新,网上互动交流还不够,政务微博缺乏与公众的有效互动。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逐步扩大公开信息的覆盖面,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自觉性,不断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及时更新政府信息,认真审核把关,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按照要求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三是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做好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管理、婚姻登记管理、社会组织等方面资金监管使用以及其他惠民政策的信息公开工作,并按照要求及时更新目录系统内容,发布最新消息,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四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基础工作和队伍建设,通过组织交流、参加培训等形式,做好人员培训工作,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不断增加信息公开数量,提升信息公开质量,提高更新频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灵武市民政局严格落实《银川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灵武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银川市、灵武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发布的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了《灵武市民政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从民政工作实际出发,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按流程发布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2条、部门文件3条、重点工作3条、业务工作11条、公示公告2条、“双随机、一公开”1条,及时公开财政领域预决算信息;不断优化与群众互动渠道,依托“12345”平台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服务,精准答复网民留言、意见、困难求助等,做到为民办实事。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等方面深化政务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

    (二)本机关2022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灵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更多政府信息可登录网站 http://www.nxlw.gov.cn/ 查阅。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灵武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灵武市健康西路二小对面,电话:0951-4021566,电子邮箱:nxlwmzj@163.com)。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