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
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发放我区2019年1月份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文件精神,现为我市城乡80岁以上低收入高龄老人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补贴标准为城市低收入高龄老人每人34.2元,农村低收入高龄老人每人21.66元。我市2020年2月共有城市低收入高龄老人70户70人,发放资金2394元;农村低收入高龄老人896户896人,发放资金19407.36元。共发放资金21801.36元。
资金通过信用联社打入各高龄补贴专折,望各乡镇做好高龄证的审核工作。
附件:1.2020年2月城市高龄老人物价临时补贴汇总表
2.2020年2份农村高龄老人物价临时补贴汇总表
3.2020年2月城乡高龄老人物价临时补贴发放表
灵武市民政局
2020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