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各养老机构:
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经济困难家庭子女高等教育阶段就学救助等四项救助补助办法的通知》(银政办规发〔2018〕12号)文件精神,按照我市财政安排,现为我市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收入家庭一次性发放2020年-2021年灵武市冬季取暖补助资金,城镇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每户按500元标准补助,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每户按400元标准补助,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户按400元标准补助,低收入家庭每户按照300元标准补助,资金共计2532000元。其中,
1.分散特困供养人员。截止2020年11月,我市共有分散特困人员280人,发放供暖补助117400元。其中:农村分散特困226人,发放供暖补助90400元;城镇分散54人,发放供暖补助27000元。
2.集中特困供养人员。截至2020年11月,我市共有集中供养人员139人,拨付供暖补助资金共计58900元。其中:中心敬老院供养107人,拨付供暖补助资金45800元;民族综合福利院供养26人,拨付供暖补助资金10600元;福灵金太阳养老服务中心供养6人,拨付供暖补助资金2500元。
3.城乡低保对象。截至 2020年11月,我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4855户8092人,发放供暖补助资金共计2055500元。其中,城市低保共1135户1942人,发放资金567500元;农村低保共3720户6150人,发放资金共1488000元。
4.低保集中托养人员。截至2020年11月,我市共集中托养9户13人,拨付资金共3700元。其中城市低保供暖补助资金拨付500元,农村低保资金拨付3200元。民族综合福利院托养5户8人,拨付资金2000元;福灵养老综合服务中心托养4户5人,拨付资金1700元。
5.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截至2020年11月,我市共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孤儿151户,共计发放资金60400元。其中,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13户,发放资金4520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中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户家庭、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有22户,发放资金8800元;社会散居孤儿16户,发放资金6400元。
6.低收入家庭。截至2020年11月,我市共有低收入家庭787户,发放供暖补助资金共计236100元。
资金将通过黄河农村商业银行对应专户核拨,望各乡镇继续做好以上困难群体的复核工作。
附件:1.灵武市2020年-2021年农村分散特困人员冬季取暖补助资金发放册
2.灵武市2020年-2021年城镇分散特困人员冬季取暖补助资金发放册
3.灵武市2020年-2021年中心敬老院集中特困人员冬季取暖补助发放册
4.灵武市2020年-2021年民族综合福利院集中特困人员冬季取暖补助发放册
5.灵武市2020年-2021年福灵金太阳养老服务中心集中特困人员冬季取暖补助发放册
6.灵武市2020年-2021年城市低保对象供暖补助发放汇总表
7.灵武市2020年-2021年农村低保对象供暖补助发放汇总表
8.民族综合福利院集中托养人员2020年-2021年供暖补助资金拨付表
9.福灵养老综合服务中心集中托养人员2020年-2021年供暖补助资金拨付表
10.灵武市2020年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供暖补贴发放汇总表
11.灵武市2020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供暖补贴花名册
12.灵武市2020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特困、建档立卡)供暖补贴花名册
13.灵武市2020年社会散居孤儿供暖补贴花名册
14.灵武市2020年-2021年低收入家庭供暖补助资金汇总表
灵武市民政局
2020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