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各养老机构: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相关规定,现为我市城乡低保对象(含领取高龄津贴人员)、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11月份各类社会救助资金,资金共计4828134元。其中,
1.领取高龄津贴人员。截至2020年11月,我市共有高龄老人1006户1006人,发放高龄津贴558850元。其中,城市高龄老人73户73人,发放高龄津贴40850元;农村高龄老人933户933人,发放高龄津贴518000元。
2.分散特困供养人员。截止2020年11月,我市共有分散特困人员280人,月供养标准833元,失能人员护理标准80元,发放分散供养资金共计247640元。其中:农村分散特困226人,资金额199218元;城镇分散54人,资金额48422元。
3.集中特困供养人员。截至2020年11月,我市共有集中供养人员139人,月供养标准1250元,完全失能人员护理补贴1170元,部分失能人员护理补贴702元,其中完全失能39人,部分失能59人,供养资金共计260798元。分别由:中心敬老院供养107人,共计拨付供养资金199738元;民族综合福利院供养26人,共计拨付供养资金50518元;福灵金太阳养老服务中心供养6人,共计拨付供养资金10542元。
4.城乡低保对象。截止2020年11月,我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4858户8096人,发放资金共计3634099元。其中:城市低保共1136户1943人,发放资金956759.2元;农村低保共3722户6153人,发放资金共2677339.8元。
5.低保集中托养人员。截止2020年11月,我市共集中托养9户13人,拨付资金共7306元。其中:城市低保资金拨付682元,农村低保资金拨付5704元,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拨付920元。民族综合福利院托养5户8人,拨付资金4000元;福灵养老综合服务中心托养4户5人,拨付资金3306元。
6.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截止2020年11月,我市共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孤儿181人,共计发放资金119441元。其中: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37人,发放资金75402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中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户家庭、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有24人,发放资金25299元;社会散居孤儿20人,发放资金18740元。
资金将通过黄河农村商业银行对应专户核拨,望各乡镇继续做好以上困难群体的复核工作。
附件:1.灵武市2020年11月城市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汇总表
2.灵武市2020年11月农村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汇总表
3.灵武市2020年11月农村分散特困人员供养资金发放册
4.灵武市2020年11月城镇分散特困人员供养资金发放册
5.灵武市2020年11月中心敬老院集中特困人员供养资金发放册
6.灵武市2020年11月民族综合福利院集中特困人员供养资金发放册
7.灵武市2020年11月福灵金太阳养老服务中心集中特困人员供养资金发放册
8.灵武市2020年11月份城市低保金发放汇总表
9.灵武市2020年11月份农村低保金发放汇总表
10.民族综合福利院2020年11月集中托养资金拨付表
11.福灵养老综合服务中心2020年11月集中托养资金拨付表
12.灵武市2020年11月份孤儿养育津贴发放汇总表
13.灵武市2020年11月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津贴发放花名册
14.灵武市2020年11月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特困、建档立卡)养育津贴发放花名册
15.灵武市2020年11月份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津贴发放花名册
灵武市民政局
2020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