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股室(中心)、民政服务机构:
《2024年灵武市民政工作要点》已经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灵武市民政局党组
2024年3月25日
2024年灵武市民政工作要点
2024年全市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紧扣区市民政工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时代民政工作“三个基本”职能,突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鲜明主题,统筹推进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事务、社会组织、慈善事业各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智慧化、精细化建设转型发展,团结奋进、实干担当、笃行不怠,为谱写建设先行区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的灵武新篇贡献民政力量。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正确方向
1.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牢牢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不断深化“民政工作是政治工作”思想认识,坚定理想信念,锤炼过硬政治本领,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和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长期任务,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严格落实理论学习“第一议题”、教育培训“第一主课”制度,坚持“线上+线下”“学习+研讨”“理论+实践”有机结合,用好用足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大会、支部主题党日、周例会、理论+实践式讲学等机制,推进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实现新提升。
2.着力提升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水平。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党组书记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党组主要负责人“五个不直接分管”、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政谈话、民主生活会等制度,深化廉政警示教育,规范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定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制约。对标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五基”和“五型”模范机关建设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双报到双报告”等制度,抓实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提升机关党建阵地建设,拓展丰富党建服务内容方式,打造“惠·党建 守护+—14468”为民服务党建品牌,不断增强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争创四星级党支部。
3.加强意识形态宣传力度和法治体系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好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深化民族团结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定《灵武市民政系统信息报送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信息宣传工作和年度绩效、评先评优工作挂钩,举办新闻信息写作培训班,提高干部职工信息宣传积极性和能力水平,积极做好社会救助、关爱帮扶、孝亲敬老、慈善捐赠等方面的信息宣传和报送工作,为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宣传保障和舆论支持。从严执行“三审三校”,加强对民政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积极做好舆论引导,有效防控意识形态风险。对标《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指标》,倡导文明新风,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银川市文明单位。强化民政领域“会前学法”宣讲解读,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履行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强化主动执法意识,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高质量办好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对历年度民政档案进行梳理分解,按照保管期限进行分类归档。
4.持续推动能力作风提升。持续巩固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成果,落实为基层减负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八条禁令”,大力弘扬全国民政系统“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严肃严格、求真较真、细致细究、务实扎实、高效快捷),扎实开展干部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切实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强化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督和考勤管理。大力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持续开展“走基层服务月”“立足岗位作贡献”“学习身边榜样”、党员承诺践诺、建言献策等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在推进重点工作中担当作为。完成市委第四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做好银川市福利彩票公益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和灵武市经济责任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巩固全国社会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和“十三五”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成效,健全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
二、夯实民政兜底保障,增进民生福祉
5.健全完善分层分类救助体系。稳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养育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三类保障标准。全面落实好特困人员供养金、城乡低保金、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养育津贴、高龄津贴、临时救助等民生保障政策。将城乡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650元提高到690元。提升特困人员管理服务水平,实现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55%以上。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特困供养人员入住医院提供照护服务,聘请专业评估组织对特困供养人员的自理能力进行全方位评估,为全市特困供养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为全市城乡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两项补贴中60岁以下人员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贯彻落实就学救助、采暖补贴、价格补贴等专项救助制度,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托底线、救急难功能作用。建立村(居)“巡查员”、乡镇(街道)“联络员”、市民政局“协调员”、对口单位“信息员”“四级信息网”,以社会救助为基础,整合各类资源,汇聚各部门力量,开展“订单式”救助,形成群众有需求、民政有响应的整体救助格局。
6.强化政策执行指导监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安全规范、可持续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大低保入户抽查力度,确保完成每月新增低保人员30%的抽查率,对已享受低保人员每年进行2次复审和抽检,争取做到应纳尽纳、应退必退。加强与乡村振兴、医保、残联、教体、人社、住建、卫健、应急等部门和金融机构信息数据共享,强化动态监测预警,及时干预,主动帮扶,精准救助。加强社会救助监督指导,每季度对各乡镇(街道)社会救助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指导。全面加强救助政策培训,全年培训不少于4次,举办灵武市社会救助政策知识竞赛,以赛促学、以赛促干,确保社会救助从业人员政策知晓率达100%。制作社会救助“政策明白卡”“信息咨询卡”,利用乡镇集市、广场活动、出租车电子屏等平台,提高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知晓率。
7.加强特殊困难儿童关爱保护。依托市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村(居)儿童之家阵地,切实做好困境和留守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打造市级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家庭教育展示及科技展示室,整合现有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和法律援助等资源开展服务。制定印发《灵武市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考核细则》,加大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培训力度,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拓展儿童福利政策普及率。贯彻《儿童福利机构安全管理规范》,提升未保中心安全管理能力。做好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津贴提标工作,将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1200元。落实明天计划、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等政策,全方位兜住兜准兜牢困境儿童生存底线。制定印发《灵武市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开展2024年困境未成年人购买服务项目,动员汇集儿童督导员、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多方力量,为困境未成年人提供档案动态更新、监护指导评估、监护缺失未成年人临时监护、个案服务、志愿服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等常态化关爱服务。
8.提升特殊群体保障能力。完善残疾人福利制度,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15元、130元。在镇河塔社区卫生服务站打造市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中心1个,设置心理咨询室、阅读室、运动室、多功能室等,辐射全市各乡镇(街道)5个服务站。争取2024年自治区彩票公益金支持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资金,开展精神障碍患者档案建设、心理辅导、情感抚慰、服药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等服务。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水平,接续实施“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提升街面巡查救助质效,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遇困人员及时得到救助服务。
三、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
9.开创老龄工作新局面。加强党对老龄工作的全面领导,完善老龄工作机制体制,明确新形势下老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发挥老龄委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开展好“敬老月”系列活动,组织法律宣传、走访慰问、文艺演出等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活动,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和老年宜居环境。印发《灵武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推动落实特殊困难老年人常态化探访关爱机制,为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推动成立灵武市养老服务协会,指导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企业、村(社区)、社会工作者、护理工作者提升服务水平和能力。
10.健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统筹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社工站项目、老年人基础服务项目、探访机制、银川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等资源,针对不同老年人分类分层开展服务。高质量完成银川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全年实施548户的家庭适老化改造和920户的居家上门养老服务。优化调整60岁以上特殊困难老年人十项服务。推动养老机构开门办院,向社会老人提供助餐服务。抓好示范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打造1个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社区、1个社区养老服务示范项目,引导更多专业优质资源投入居家和基本养老服务。实施西湖社区、兴业路社区、隆辰社区、西苑社区、人民街社区5个社区养老服务站项目。鼓励各类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企业,打造社区智慧养老场景及适老化产品体验中心,为辖区老年人提供一体化、智能化、便捷化产品体验。
11.加快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把农村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与乡村振兴同规划、同推进、同实施,探索集中养老、互助养老、居家养老、医养结合等新型乡村养老模式。在农村地区探索建立2个“邻里互助”老年助餐点。采取公建民营方式委托第三方运营崇兴镇和郝家桥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督促配齐西三村养老服务中心设施设备并尽早投入运营。推动基本养老服务资源向农村地区倾斜,突出高龄、独居、失能失智等农村老年群体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打造市、乡、村相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
12.提升养老机构及养老设施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修订完善《灵武市老饭桌考核细则》《灵武市日间照料中心考核细则》,加强对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方监管力度。制定印发《灵武市老年助餐点考核细则》,推动8个老年助餐点常态化运营。争取市政府资金支持,采购第三方服务对历年来实施的基层养老设施建设、维修、改造、采购项目资产进行盘点清查。深化“医康养一体化”建设,制定《灵武市老年养护院政府采购第三方运营服务实施方案》,将老年养护院建成以心理照护、术后恢复、慢病管理、健康咨询、居家照护、旅居养老等医养康养服务为重点的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打造养老领域标杆品牌,深化中心敬老院“五心”养老机构品牌创建,打造安享综合福利院医康养养老服务综合体。支持福灵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开展社区居家文康养老服务。加强养老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每季度组织开展互观互学互评现场会。组织实施第二届养老系统“最美院长”“最美养老护理员”“最美安全员”“最美厨师”竞赛活动,树立行业典范,提升服务水平。
四、强化社会组织监管,凝聚慈善力量
13.加强党建引领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平台效应,用好用活“入壳-孵化-出壳-退孵”机制,年孵化培育社会组织不少于10家,其中品牌型社会组织不少于2家,开展游学参访、培训指导、主题沙龙活动等不少于20场次,举办社会工作者考前培训不少于2场次。全面实施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贯彻落实民政部《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会同业务主管单位、审批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等,健全联合审核制度,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综合监管、联合执法、有序退出机制。组织召开“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工作推进会,由业务主管单位负责把好社会组织“准入”关,民政部门做好社会组织日常监管,审批部门做好登记注销工作,按照各部门职责分类分批集中力量清理一批“僵尸型”社会组织。抓好社会组织线上年检,加大培训指导力度,确保年检合格率不低于参检社会组织的90%。常态化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性监管、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等专项工作,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
14.有力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督促慈善组织强化内部管理,依法规范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行为,定期通过“慈善中国”、“美丽灵武”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示公布慈善活动信息,提升慈善项目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坚持线上与线下募集相结合、日常款物募集与定向募集相结合、捐前捐中与捐后优化服务相结合的方式,有效拓宽募捐渠道,做好善款募集工作。将政府救助和慈善帮扶有效衔接,聚焦老弱病残幼救助帮扶和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编制慈善公益项目,实施精准救助服务。积极争取慈善项目、链接慈善资源,提升慈善募救力度和实效。积极开展社区慈善,引导慈善资源下沉。加大宣传力度,全力扩大慈善影响力,营造良好慈善氛围,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慈善活动。
五、做实基本社会服务,彰显民生温度
15.提升殡葬领域改革力度和区划地名管理服务能力。制定出台《灵武市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建设灵武市殡仪服务中心。推进落实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联合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开展违法占道经营祭祀用品行为巡查整治,殡葬服务市场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行为,殡葬服务机构乱收费问题整治,殡葬机构安全生产全面排查,督促殡葬机构公开收费标准。制定《灵武市2024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保障“清明节”等重大节日祭扫安全,倡树厚养薄葬、绿色文明祭祀新风。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总结“深化乡村地名服务 点亮美好家园”试点工作经验,结合打造“五型”地名示范县(市)区,制定“乡村著名行动”方案,以乡村振兴模范村、民政帮扶救助村、特色产业示范村为重点,选取2—3个村作为试点村。依法规范道路命名、地名标志标牌设立、信息采集、上图入库、地名文化宣传阵地打造,制作《唐韵古城 奇秀灵武》《文管所长说灵武地名故事》,宣传地名文化,讲好地名故事。
16.优化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打造实施以“缘定三生·相约灵州”为主题的新时代婚姻登记处,设置“七室两厅一馆一广场”,突出唐韵古风,营造出“灵州”传统文化氛围、兼具新时代文明和中国风的特色婚俗“一站式”服务,引导新人摒弃婚礼陋习,弘扬树立文明新风尚。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工作,有效化解婚姻矛盾纠纷。加强婚姻登记场所规范化建设,提升婚姻登记管理服务质量。推进“互联网+婚姻登记”服务,持续提升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水平。将婚俗文化宣传、婚姻登记咨询服务、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等内容纳入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内容,强化婚姻登记调解服务,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做好婚姻矛盾纠纷调解延伸服务。
六、紧抓安全生产工作,构筑安全保障
17.推动安全管理达到新水平。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扎实开展民政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2024—2026年)行动,从机制体制、人防技防等方面逐步筑牢安全防线,实现重点领域安全隐患动态清零,确保民政领域消防安全、燃气安全、食品安全、护理安全及其他安全“零事故”。落实“1+5”行动措施,坚持一周一主题督查抽查、月综合性排查检查机制。将安全教育纳入常态化培训内容,按季度分级分类组织全员安全培训。健全完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各民政服务机构按季组织应急演练。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民政事业安全健康发展。